胎元,要不要用,涉及到一個命盤得架構問題。
但是實際上,用不用胎元,爭議比較大。
一個是起法得問題,如何確定胎柱;
另外一個是胎柱對於命局的實際意義,到底存在什麼用。
與胎柱同時的,還有一個小運。
但是本篇文章則只論胎元問題。
可以說,這個也是子平法與祿命法得分野之處。
但是即使是同樣學習的祿命法,對於胎元的用不用,怎麼用,也有一定的差異,更不要說命宮,身宮這些五星的架構,在祿命法與子平法,實際上基本是不用的。
因此,想要深入瞭解命理學,不僅要學習不同的流派,更要理解不同流派之間的差異。即使是“八字命宮查詢”這樣的基本概念,在不同命理學體系中也可能有著不同的解讀和應用,這需要我們不斷學習和探索,才能真正掌握命理學的精髓。
事實上,所謂的四柱論命,子平法與祿命法也是有不同的定義的。
比如《李虛中命書》對於四柱定義如下:
四柱者胎月日時;
胎主父母祖宗者十分,主事者二分;
月主時氣者十分,主事者六分;
日主未得氣者十分,主事者八分;
時主用度進退向背力氣,勝負皆十分,吉與兇同。
原注:
三元為萬物之本,四柱乃五行之輔佐,亦猶乾坤之有四時,上有四象,人有四肢。
故珞碌子云:根在苗先,實從花後者,四柱有偏枯,則隨所主而論之。
萬物之根本固在我名之先有也。
故主祖宗者十分,然而根在物之先而花實苗之後,雖主事二分,亦當以胎為本氣。
月為建元分四時之休旺,故主三元氣用所出十分是月與時為賓主以輔三元。
故主立氣立事十分,是將來臨月分,亦定災福之六分。
日主月內四時向背之氣十分,三元貴賤之氣及胎本共時八分。
時主元吉凶及胎月日之氣皆十分,故言吉凶變異勝負之力同等也。
德清按:
以上可以看出,李虛中定義的四柱,其實是胎月,生月,日柱,時柱。
本命為元,胎月為根,生月為苗,日柱為花,時柱為果。
三命指年幹祿,年支命,年納音,合稱本命。
四柱,就是根苗花果,胎月日時之四柱。
論命乃是以三命與四柱之間互相損益。
但是子平法,最早在徐大升作得《子平三命通變淵源》之中,便已明確不用胎元,將四柱得定義就是年月日時,根苗花果。
所以兩法在基本的架構上,本身就存在差異,同樣是論四柱,實際上一者四柱是本命以外之四柱,另外一者是不分體用之四柱。
那麼,既然是祿命法,盤面架構上,要不要用四柱,結果不言而喻。
這個柱子的位置,很多軟體其實是設計不對的。
我個人認為可以單獨放在四柱下面,或者就在年月的中間,也就是年胎月日時。
但是客觀的說,胎柱得具體內涵與對命局影響的深淺,目前還在觀察與總結當中。
本篇將《五行精紀》卷十篇論胎元得知識點,稍作整理,供同好參考。
一:《林開五命》論胎元
原文(1):
凡看生旺死絕:
以主本為先,次以月,又次以時,又次以胎。
假如年日見生旺,月時上雖有死絕,不妨。月日生旺,即時上死絕,若主本死絕,月與時雖有生旺,不能救也。
又如命上見時旺,月上雖死絕,不妨。
德清解讀:
以上可以看出,林開得論命框架是主本同參,五柱架構,不過首重主本,然後是月,然後是時,最後才是胎,這是看命得順序。
二:《廣信集》論胎元
原文(1):
凡人命,
年不可克胎,月不可克年,日不可克月,時不可剋日,胎不可克時,皆以納音論之。
凡命主本相剋害,而又相還者,不使相還。假令壬申癸未,元無相還,以氣散論之。
德清解讀:
這裡明確提出,以納音論命為主。
年柱的納音不宜克胎柱得納音;
胎柱的納音不宜克時柱得納音。
如果兩者納音相剋,不以相還論之。
原文(2):胎元論父母
凡胎元在六陽位,被時衝破,主父是過房,身卻是的子。
古詩云:
胎宮陽幹共陽支,時克或衝破不奇。
雖是親生的養子,父母應須是外兒。
胎元在六陰宮被時衝破,更在暴敗上,及納音無氣於年者,母多是娼尼婢妾,不然過房。
古詩云:
胎低支克母不正,更逢時殺是乾生。
如胎元無氣,與年同位,亦主父母不正,不然克陷。
德清解讀:
以上可見胎元,也可以直接論父母。
陽應父,陰應母更重一些。
最不宜胎元被時衝破,多主父母無能,或有破敗之事,無氣也不喜。
原文(3):聚煞於胎元
凡胎元帶時羊刃,年劫煞,日破碎者。
主生下便克父母,可抱養,及父母不見生。
如四柱羊刃,劫煞,夭傷,破碎,元辰,往來於胎上,主橫夭或襁褓中亡也。
德清解讀:
一言弊之,胎元不宜聚凶煞重也,多者克父母,宜送養,否則夭命。
這裡比較有意思的是四柱皆可以起神煞較量於胎元,可以聚兇,固然亦可聚吉。
原文(4):胎元論壽
凡命以胎元主壽,時主末主,若胎時支幹納音相生,不刑戰者,必壽至八九十之外也。
古詩云:
時為末主胎為壽,盡在末年五十後。
帝座朝胎生氣誥,看取壽年多老耄。
《三命提要》雲:
古人以胎息定壽長短,予驗之在納音,若月日時在身生旺臨官上主壽,值鬼則夭折。
德清解讀:
這裡明確胎元可以論壽命,胎元有氣不犯刑衝破害,且與生時有情者,多是高壽。
可見胎元的運用也是比較豐富的。
三:《三命訊息賦》論胎元
原文(1):
胎生元命。
瑩和尚註解:
胎生元命,只如甲子生,月癸酉,胎建甲子元命是也。
又如乙丑金命人,月居己卯,胎建庚午土,以土生金,二說並詳,其意不遠。
德清解讀:
胎,即是胎元,即是胎月。
生者,納音相生則是,元命者,年命也。
瑩師後一例為準,乙丑金命見胎柱庚午土,納音土生金,則是胎生元命。
前舉例得是胎月與本命地支相同說是胎生元命,實則乃謬論。
王廷光註解-1:重視胎元
今談命者,或不以胎月為意,蓋言不如日時得之獨也。
然胎月是四柱根苗,日時雖緊,若不來犯胎月,胎月或承旺氣祿馬之處,為福尤多也。
或日時吉而為胎月所犯,則歸於無用。
德清解讀:
以上北宋命理家王廷光,非常明確胎元為四柱得根,必須重視胎元。
王廷光註解-2:起胎元法
今人以約法取胎,未為精當。
且戊子生甲寅月,便以乙巳為胎,殊不明有閏無閏。
凡是貴命受胎,定在三百日。
有一法取之簡要,只以當生前三百日為十月之氣,乃是受胎之正也。
比如甲子日生,便以甲子為受胎之日,蓋五六計三百日也。
看其生日在何月而取之,則閏在其中矣。
德清解讀:
以上乃王廷光批評常規的取胎元法,認為不嚴謹,並且提出的靈活取胎月之法。
王廷光註解-3:胎生元命
舊注如子生得子胎,醜人得醜胎,此說未盡善。
且如辛未土人得壬辰水月,以癸未為胎,辛未土受癸未木製為身鬼,何以為之胎生元命?
所謂胎生元命者,不必將子人子胎,醜人醜胎,但以胎中五行生我元命是也。
德清解讀:
此處是王廷光批評前人得註解胎生元命是錯誤的,不是本命地支與胎元地支相同是胎生元命,而是胎元的納音五行生本命納音五行,就是胎生元命。
如果辛未土命見癸未木胎,乃是胎克年,謂之身受鬼克,乃兇,不稱為胎生元命。
需要注意的是《三命訊息賦》賦文問世很早,起碼北宋初期產物,而兩宋註解不斷,《五行精紀》主要將收錄的王廷光和釋曇瑩和尚的註解為主,其餘皆不收,所以這裡廷光批評的前面註解的人。
王廷光註解-4:
胎為父母之象,胎中五行來生元命者,知其人是受萌貴家之命也。
或胎與元命五行相剋,兼胎處六害之地,縱使日時為福,亦主孤獨自立。
鬼谷子曰:
胎中如有祿,生在貴豪家,
或值空亡中,貧窮起嘆嗟。
德清解讀:
王廷光反覆強調,不要認為胎月取之眾,就認為沒有日時重要,實則非常重要的。
如果胎好無凡帶貴神,多出身富貴之家,不然容易生於貧賤之家。
這裡可能很多易友會有,同樣一個月30天都是這個胎月,肯定富貴貧賤皆有,如果這樣理解的話,命理都沒有學習必要。
因為論命是需要整體來論,結構來論,每個知識點皆為區域性,但是全體是多個區域性之組成也。
四:《沈芝源髓歌》
原文(1):
沈芝雲:胎生元命怕衝胎。
注云:
如庚辰人復見庚辰是也。
最忌衝刑,日時破害剋剝,或聚煞聚禍其上,愚賤兇也,福聚則富貴。
德清解讀:
此處可看出,《沈芝源髓歌》也是化自《三命訊息賦》,可見訊息賦之古也。
這裡觀點其實比較明確,就是吉神不宜衝破,喜聚吉之意。
如果胎元納音生本命,納音胎元作為本命得生氣就是吉利的,如果被刑,衝,破,害之類,自然則吉變兇也。
所以論命,更重要的是通變,而不是機械論命也。
五:《金書命訣》論胎元
原文(1):
假令甲子年,丙寅月,丁亥日,己酉時。
胎月丁巳,入胎日壬寅,受氣甲辰,餘皆仿此。
德清解讀:
此處需要注意,胎月是根據生月起出得。
入胎日,就是生日的雙合則是。
受氣時,就是生時的雙合則是。
這個規則是所有命局皆固定起法得。
原文(2):論受氣
又云:論受氣
夫人處三才之中,稟五行之氣,氣聚而形成,天地交合,化生萬物。
欲知其氣所出,先且定其生時,遁取時之支幹合,得何支幹。
比如辛卯年,十二月辛丑,丙戌日,己亥時。
用己合甲,亥合寅,即知是甲寅。
納音水為胎氣,胎氣屬水,其人形圓肥,亥時水得臨官,一生榮樂。
德清解讀:
這裡就是論胎氣的起法,用的是生時的雙合則是。
從以上可以看出,胎氣起出來後,主要用其納音在生時之位看貴賤平,以五行屬性類象,還可以論相貌。
這是一個比較少用得技法知識點,可以參考一下看看。
原文(3):入胎日
又丙戌日,生在當年閏二月二十一日,辛卯受胎,丙辛合,卯戌合,胎中帶鳳凰支,官居冢宰,此是晏相命也。
又累其日至十二月二十一日逢丙戌,得三百日,除四箇月小,盡實二百九十六日,合上隔胎有隔,餘命仿此。
德清解讀:
這裡其實首先講的是入胎日得起法,用的是生日的雙合,便是入胎日。
丙戌日,便是以辛卯為入胎日。
而本命也是辛卯,所以與入胎日是鳳凰支幹。
按照入胎日得時間計算到生日,有296日,符合貴命得足數,屬於上隔胎,故是好命。
此外,根據您的八字重量計算,命格偏陽剛,五行間相互制衡,整體平衡,預示著您性格獨立自主,做事果斷,也擁有較強的領導能力。但需要注意的是,陽剛之氣過盛也容易導致性格急躁,容易衝動,建議您在日常生活中多注意修身養性,保持平和心態,方能更順利地成就人生目標。
以上可見胎元的論命與視角也比較廣闊,值得重視使用。
原文(4):上中下隔胎
二百九十六日-二百八十六日為上隔胎。
二百七十六日-二百六十六日為中隔胎。
二百五十六日-二百四十六日為下隔胎。
大凡人胎數長,壽亦必長,胎數短,壽必短。
常以受胎隔零數為壽限,遇德卻於零數增之,遇殺於零數減之。
如正月生,四月受胎,此舉大綱,不必堅執其月,隨其閏行,但於受胎月尋取受胎日,皆以本生日支幹相合取之。
德清解讀:
這裡強調胎數分上中下,越長越好,越短越不好,並且關乎壽命長短,所以早產需要警惕,做好安心養胎。
還有強調取胎月之法不要墨守成規,而是可以用入胎日查其胎月,這裡的講法與王廷光其實是一至得,則取胎元之法,亦明矣。
六:《神白經》論取胎元之法
原文(1):取胎元之法
或有不足月生者,或有出月生者,如何取得?
曰:不然,胎月者,乃天地父母會而始合,造化之月也。
物豈無始,往往不曾窮其奧旨,得其妙論,所以失也。
術曰:受胎之日,與所生日為天地合,人乃方生,若受胎之月無是日,故有出月也。
又術曰:胎與四柱交併,即有異母。
《太乙降誕寶經》引《甘氏經》雲:
胎與生日支幹合,為受胎日,於受胎月中尋其日辰,若月內無,則推後一兩月內尋之。
德清解讀:
這裡的講法,其實與前面的王廷光與金書命訣得講法大體相當。
通俗的說就是可以先假設這個胎月就是胎月。
但是需要用生日的六合,取出入胎日。
然後在胎月中找入胎日,有沒有在,如果胎月中有入胎日,就是這個胎月,如果沒有,可以推遲1個月-2個月找。
但是如果是早產的,可能就提前一個月找。
總之,就是入胎日來校定胎月,基本上可以確定具體的胎月與胎數。
七:《希尹書》論胎
原文(1):
人受天地陰陽之氣,形體具足然後生,故在胎三百日乃成,則胎中所受之氣,安得不論。
如納音屬金年,懷胎即受金氣為形,或次年屬木,則受金木氣也,故遇金木氣得地。
且如乙丑年三月受胎,至次年丙寅正月初一二間生,安得便作火命看?
金氣多而火氣淺故也。
是須通達造化之理,然後可以語此。
德清解讀:
以上乃是強調,胎元的重要性,論命是必須論的。
這裡提到受胎之年月與出生之年月都有五行之氣相關聯,兩者皆需要參考較量,不可以就當本命生命納音命看待,因為元命從胎氣中來。
原文(2):
今市卜者,止據古人歌訣推論,所以多不準也。
予自得此說於一老先生,以此論命,多得人四柱所不可推處。
或雲勿用胎元些,其謬論耳。
又云:胎氣不深者,不能耐久,發即易休。
更看納音如何,謂如金氣受胎,逢土年生即好。
若金年受胎,火年生,即不堅固也。
又云:胎月見貴,必受福萌。
德清解讀:
此處乃反覆強調,胎元的重要性,胎柱為本命之根本。
不宜在生年納音克胎氣,即是不堅固。
宜胎生元命最喜之意也,帶眾貴神又生旺者最喜,讓人重視胎元。
八:《三命提要》論胎元
原文(1):
郭景初引陳昉雲:凡求胎月遇貴者,若今年受胎,今年生者,隨今年太歲幹求之,若去年受胎,今年生者,隨去年太歲幹求之。
胎月遇去年者差慢,今年貴也。
又云:康子詳曰:雖去年受胎,便此今年太歲幹為主。未知孰是?
德清解讀:
此處是《三命提要》作者引用兩種不同的觀點,對於受胎與生年不同的看法,自行取捨。
九:《三命指掌》論胎元
原文(1):
凡推胎月知人貴盛者,謂驛馬建祿在胎月也。
假令甲子人十月生,胎月在寅,甲子人祿馬俱在寅,又寅與亥合,是生月與胎月祿馬俱合也。
又陽命男順行,為向祿馬,幹祿至亥為長生,支命到亥為臨官,此人三十以前必超越,但亥上是空亡少年多厄。
若胎月在驛馬後二辰亦貴。
假令丁亥人十一月生,以亥人驛馬在巳,二月受胎,是馬後二辰,又祿幹是丁火,十一月生建祿胎也,他准此推之。
德清解讀:
簡單說就是胎月生本命皆吉,也就是胎生元命。
而且最好是胎月帶祿馬等諸貴煞,並且是六合最喜慶。
後面的分析,皆是根據本命與胎月,生月之間損益與大運吉凶,不延伸。
十:不知名書論胎
原文(1):
凡命以胎元論受氣清濁,如胎元支幹納音得地,定少年賢明。
古詩云:
胎中清氣旺連連,少年為性必須賢。
如胎元無氣,四柱不相入,五行不相生,主為性愚懵。
古詩云:
胎氣無氣殺神虛,一世為人性更愚。
德清解讀:
這裡與前面講法整體相當,胎元要生旺有氣為清,死絕無氣為濁。
生元命帶貴煞與合者吉,受元命克帶凶煞與刑衝破害重者兇也。
原文(2):
凡胎元被年月日時刑衝破害,帶煞,空亡,皆主破祖。
若時日好,雖破而中末主當自營立興旺,不可與時日同位,主平生災滯,若更同幹,主疾病或為廢人,有破無成。
古詩云:
時莫胎氣幹莫同,此地同之禍必逢。
名利縱然微得意,四肢不免疾相攻。
對胎破了元無福,此是平生失路翁。
《寸珠尺壁》雲:
凡胎與年不和,主骨肉不合。
被年衝刑破害損祖,甚者自居。
《神白經》雲:
胎與日時同位,禍多福少。
又云:對胎破了天元位,應作艱辛失路人。
衝胎破祿也。
德清解讀:
這裡講法與前面思路是一至得,介紹的更加具體化,理解意思,靈活通變即可。
十一:讀者用胎留言
陳先生還是喜歡把胎元排在時柱後邊。
胎元即投胎之月如果就在出生當年,應該排在年月之間。
如果胎元在出生年的後一年,就應該排在年柱前邊,而且胎元需要透過胎日校正。
如果按照傳統或坊間通行的胎元排定法所確定的胎月沒有胎日,那麼那個假定的胎元就不是投胎之月。
而要在向後或向前的兩個月中根據妊娠規律確定妊娠天數最合理的那個月為胎月。
比如壬戌月生人,先假定胎元是癸丑。
如果癸丑月沒有丁巳胎日,那麼查詢以壬子或甲寅月的丁巳日到出生日的總天數。
那個天數最接近280天,那個月就是胎月。
假如壬子月丁巳日到出生日的總天數超過300天,這個天數比正常妊娠天數多的太多,就該以甲寅月為胎月。
《李虛中命書》講胎為父母祖上,應父母祖上則十分,應命主事只兩分。
實際上根據我的驗證,胎元跟月日時一樣,沒有什麼只能提取祖上父母資訊,對命主影響只有兩分的說法, 多數時候忽略胎元,只是胎元沒有在命主發貴或發富的過程中發揮作用,但絕大多數官二代、富二代,專業二代,其貴、富、子承父業的命理結構,都跟胎元有關。
德清解讀:
這位讀者的取胎之法基本是與精紀中的講法一樣,可見其對《五行精紀》有研究。
另外他實踐認為胎元重要性,各位易友可以自行搜查觀察。
小結:
《五行精紀》論胎元非常的豐富,實則整個祿命法體系框架都是會用胎元的,只是胎元的實務運用與經驗積累最佳化尚需要觀察落實。
用不用胎元,是祿命與子平法得分水嶺。
兩者雖然都講四柱,但是四柱之定義不同。
祿命法重視三命與四柱之間的體用損益構成的結構論命;
子平法得四柱論命是取格局財官旺衰病藥之論。
而且祿命之三命乃是年幹年支年納音,子平的三命是年幹年支年支中藏人元。
實際上,祿命中,支藏人元還是屬於年支得範疇,真正代表人元得是納音。
類似這般,還有諸多不同之處。
所以我時常提醒易友,如果你使用子平法,看我整理寫的知識,需要警惕一下,可能絕大多數的子平法知識在祿命體系中不一定可以相容,無論是古今中外,任何一位講的子平法,皆是如此。
我們說的合參,是祿命與子平各論各得綜合合參,而不是兩者混搭,這樣容易思維混亂,需要注意。
本文來源:鼎豐閒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