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地全三物,不可使天道莫之容。
原注:
寅卯辰而遇甲庚乙辛,則天不覆。
然不特全一氣輿三物者,皆宜天覆地載,不論有根無根,皆要循其氣序,干支不反悖為妙。
任注:
地支三物者,支得寅卯辰,巳午未,申酉戌,亥子醜之方是也。
如寅卯辰:
日主是木,要天干火多;
日主是火,要天干金旺;
日主是金,要天干土重;
日主是土,要天干火透;
日主是水,要天干金重。
大凡支全三物,其勢旺盛。
如旺神在提綱,天干必須順其氣勢,洩之可也;
如旺神在別支,天干制神有力,制之也可。
何以旺神在提綱,只宜洩而不宜制?
夫旺神在提綱者,必制神之絕地也,如勉強制之,不得其性,反激而肆逞矣。
旺神者,木旺提綱得卯是也;
制身者,庚金辛金是也,寅卯乃庚辛之絕地也。
如辰在提綱,四柱又有庚辛之助,方可制矣,所謂【循其氣序】,調劑得宜,斯為全美。
餘可類推。
德清按:
此亦言陰陽和合之意,所以天覆地載者,即是【天氣下降,地氣上升】,陰陽相交而生,故五行宜流通有情,中和為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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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全三物,是金木水火土之五行結黨成勢,即地氣旺盛,必須交於天氣方可中和,其勢奔騰,宜順不宜逆,矣生洩,卻不宜剋制,不然地天不能交泰,戰則必兇。
以此而論則:
地盤木盛不喜金制,土助金制則逆其性,喜見木火通氣既濟,得水順生亦可;
地盤火盛不喜水制,金助水制則逆其性,喜見火土通氣既濟,得木順生亦可;
地盤土盛不喜木製,水助木製則逆其性,喜見土金通氣既濟,得火順生亦可;
地盤金盛不喜火制,木助火制則逆其性,喜見金水通氣既濟,得土順生亦可;
地盤水盛不喜土製,火助土製則逆其性,喜見水木通氣既濟,得金順生亦可。
此種情況,還需參四時之溫寒,晝夜交替,五行的進退,十二長生才可共論,不可舉一失一。
任氏所論,過旺則喜順洩,正常旺則喜制,是旺分強弱,洩制不同用之別,亦頗有理趣,可一併參考。
案例一:同邑王造
辛庚甲丙
卯寅辰寅
原文:
同邑王造,寅卯辰東方,兼之寅時,旺之極矣。
年月兩金臨絕,旺神在提綱,休金難克,而且丙火透時,木火同心,謂強眾而敵寡,勢在去庚辛之寡。
早行土運,生金破耗異常,進京都入部辦事。
至丙戌運,分發廣東,得軍功,升知縣。
喜其克盡庚辛之美,至酉運,庚辛得地,不祿矣。
德清按:
早年土運方兒提之時,論克耗尚早,如無發用,怕讀書無份,仕途無緣。
戊子運亦乾土支水,但以正五行看,子雖生木,卻是溼木,破其木火通明之勢,亦不為美可知。
丙戌火運,順其氣勢,後運申酉,火不西旺,金旺克木,火無木不炎,故任氏作此論。
納音法解讀:
此造不但正五行成木火通明之勢,以納音看,年月兩木,日時兩火,亦木火通明,三元同心協力,必為官貴矣。
木火相生,生氣在火,以火為中心論,木則為印綬,命主得官可支;
以納甲法看,甲辰為乾宮父母爻,丙寅為艮宮官鬼爻,亦是官印相生之意,故為官之象甚明。
木火成勢,其火旺,宜順不宜逆,以木為少陽,火為太陽,少陽向陽,木火二氣成象,其象不可破。
大運看,戊子己丑霹靂火,如以納音火脫引凡入聖論則喜,但雷火招雨水,雨水有溼木滅火之意,火燃燒溼木,其勢難成,故有吉有兇,未能順遂,丙戌運納音雖為土,干支皆為火,拱會火局,順其氣勢,火旺得庫,故運勢頗美;後運甲申乙酉,火不西旺,幹納音皆水,不名既濟,是水來滅火,逆其勢,破其象,亦可知之,故不喜也。
案例二:江蘇史造
庚庚甲丁
寅辰寅卯
原文:
江蘇史造,寅卯辰東方。
旺神不在提綱,辰土歸垣,庚金得載,力量足以克木,丁火雖透,非庚金之敵,用殺明矣。
至甲申運,庚金祿旺,暗衝寅木,科甲聯登,仕至郡守。
一交丙運制殺,降職歸田矣。
德清按:
前造任氏舉例為木火成勢,其勢宜順而不逆;
此造舉例為雖亦木火成勢,但甲丁皆不通月令根氣,反而是庚金進氣之位,木火雖旺而不強,宜逆制而不宜順;
故前造火運吉,本造火運反忌,源此。
但庚金雖進氣而不得地,在辰月支會木方,其氣勢不足,故唯行至申運通氣,使庚金得祿,反成其美,論證清晰。
納音法解讀:
庚寅松柏木年命,生於辰月乘木氣旺可知,且支會木局,時上見卯,木之強旺可知矣;
日時水火兩停,亦水滅丁卯之火,使木旺,而不至於被火所焚,甲寅對庚寅就位相生,庚辰養金,難犯木神,況辰位水庫,與甲寅結黨,一年金白水清,水清木秀,木旺成勢之氣勢,時上雖有火焚木之危,卻為敗火,況被水所衛,亦知其貴也。
以年命六親論,金為木之官鬼,水為木之印綬,火為木之子孫,此局木旺得進氣則身旺,金鬼犯木卻帶水地,是化煞為權,官印相生之意,用之官星不可傷,反惡火來害亦明矣。
大運看,早歲壬午癸未木運,與其結黨,知其交遊甚重,學問淵博,甲申乙酉皆合水生木,水木清秀之意化煞有情,官印相生也。
但丙戌土運,乾透帶火克庚金,與甲寅水拱火局,對此水克洩交加;又與丁卯合化火局,使其爐火點燃,木不得水生,金來犯木,火鬼氣盛來焚木,按常理推之,必在午年,或午月,助旺火局,方才家破人亡也。
任氏對流年運用不得法,或得法而不透露,開後世論命,只可以論大運,難以看流年流月之蔽,任鐵樵唱後世論命風氣之先,民國三傑和之,幾為命理之學定調,如實可為乎?
原文:
陽乘陽位陽氣昌,最要行程安頓。
原注:
六陽之位,獨子寅辰為陽方,乃陽位之純。
五陽居之,其旺無比。
如若是旺神,最要行運陰順之地。
任注:
六陽皆陽,非子寅辰為陽之純也,須分陽寒陽暖而論也。
西北為寒,東北為暖,假若申戌子全,為西北之陽寒,最要行運至卯巳未東南之陰暖是也;
如寅辰午全,為東南之陽暖,最要行運遇酉亥醜之陰寒是也。
此舉大局而論,若遇日主之用神喜神,或木或火或土,是東南之陽暖,歲運亦宜配西北之陰水,陰木,陰火,方能生助喜神用神而歡如酬酢;若歲運遇西北之陽水,陽木,陽火,則為孤陽不生,縱使生助喜神,亦難且當,不過免崎嶇而趨平坦也。
陽暖之局如此,陰寒之局亦如此論,
所謂【陽盛光昌剛健之勢,須配以陰順包含柔順之地】是也。
若不深心確究,孰能探其精微而得其要訣乎?
德清按:
此句乃言地支分陰陽也;
六陽支:子寅辰午申戌
六陰支:醜卯巳未酉亥
原句所論,無非陽盛宜行陰位,彰陰陽和合之理,不喜孤陽孤陰,觀《滴天髓》通篇不離此理,分述亦作此解,學人當於中和處參陰陽之動靜變動,自當有得。
原注所論,乃從十二訊息卦而分論也,子位一陽生,寅位三陽交泰,辰位五陽,3陽支皆地氣上升,天氣下降之進氣,故稱為“陽中之陽”;而午位一陰生,申位三陰生,戌位五陰,此3位陽支,已喪失元氣,陰氣積盛,故稱為“陽中之陰”,按此論推之,“陰中之陰”和“陰中之陽”亦是同理。
任注所論,乃偏於四時之氣,如春溫夏暖秋涼冬寒,木火金水,各施令造化;所舉所論,無非陰陽和合之理。
任氏批原注,未明原注所發,但兩注之易理不相沖突,要之,“陽則用陰,陰則用陽”,故調候用神“夏則看水,冬則看火”,命理學本是陰陽學,易曰:“一陰一陽之謂道”,此言乃真髓。
案例三:慈溪沈造
癸丙丙庚
巳辰午寅
原文:
慈溪沈造。
東南之陽暖,天干金水似乎無根,喜月令辰土洩火蓄水而生金,庚金掛角逢生,則庚金可用,癸水即庚金之喜神。
初運甲寅乙卯,金絕火生而水洩,孤苦不堪。
一交癸丑,北方陰寒之地,金水通根,又得巳醜拱金之妙,出外大得際遇,驟然發財十餘萬。
陽暖逢寒,配合之美也。
德清按:
滿盤皆火,陽火炙熱之局,又得時支木生,木火炎燥可知。
陽體用陰,局中有庚癸水,通根辰根月令,是陽盛有陰濟之局,但較為失衡,陰需歲運幫扶,方成既濟,其理甚明。
任氏所論確切,知其亦非執著於旺衰,實“調候”,“陰陽”皆用,知格局卻不泥格局,其理雖偏,但合諸經典參實證之功力,傾於《滴天髓》一注,後世有此大譽,亦非偶然。
然而,任氏所強調的“調候”與“陰陽”運用,並非單純的八字格局查詢,而是將格局作為基礎,並結合五行生剋制化、陰陽消長等複雜因素,最終達到精準預測的目的。這種以格局為基礎,融匯多重因素的預測方式,更符合命理學的發展趨勢,也為後世命理研究提供了寶貴的參考價值。
納音法註解:
以《蘭臺妙選》之理,可論之為“蛇化青龍游天河”之意,亦合“長流水見丙午為引凡入聖”,兩格皆合,庚寅借用為震木雷,雖不得寅之正,也有力,辰巳為巽風,則命局有龍游天河,風雨雷電皆齊之象,似乎氣勢磅礴,且三春之雨亦潤,木得其生氣足。
為何只是個發財經商的小生意人?
所以學《蘭臺妙選》,不要迷惑其形式之類,筆者最為厭惡套用格局之人,此等鼠輩按圖索驥,必然遠離真實,好比讀李白之詩,卻處處模仿,不知詩詞乃作者之情性而已,無李白之志趣性情,而欲為李白詩,去之遠矣,學習者,非學其跡,是學其心也,心生道活,繼承其精神而已,舍此而論學道書,皆不得其門而入,多學無益矣。
回到論命:
年命癸巳水,癸乃化神真火,在巳是火位臨官,其水甚幹竭也,雖有生金生之,故名長流,但月日見兩丙火,是火炎可知;
見丙辰是歸祿歸庫,亦是水火兩旺,納音帶土畢竟耗水不美,日見丙午,名為入聖,時上庚寅木卻是木火兩旺,午為火旺之位,寅為火生之位,水生木卻合其火局,火盛必蒸發其命局,是其五行氣偏枯,水雖化神得庫,但生木合火局,其化有阻,火炎難以降雨,其局以炎太過,失之於美,其理可知。
早歲行甲寅乙卯之水運,但甲寅對庚寅乃就位水木相生,木旺火旺不喜,乙卯為真雷,得生得門,如何不喜?
任氏未詳論,但風雨雷電皆齊,按說非以任氏所說窮困潦倒。
癸丑運乃木運,醜為艮山之木,巳醜合化金局,復來生水,庚寅癸丑幹神金水相生,地支寅醜會艮,納音比同於醜山,得雨水滋養,不作合火局害命,是拆寅入醜,使寅不合午,成其美矣。
筆者以為,此造如後生一時,在辛卯時生,應該大富貴之命,因為卯是敗火之位酉是雷,才合諸格,與造化同功。
案例四:山陰沈造
戊乙丙庚
寅醜寅寅
原文:
山陰沈造。
東南之陽暖,天干金水似乎若禍,丙寅日主雖支遇三寅,最喜醜土乘權,財星歸庫。
若運走西北土金,財業必勝前造,惜乎一路東南木火之地,祖業破耗,遍歷數省,賓士不遇。
至午運,暗動劫局,死於廣東。
一事無成,莫非運也?
德清按:
此造木火成勢,生於寒冬本吉,有庚金和醜庫,似祖業頗豐,命局不見水,三寅生火炎木之勢已成,如任氏所論,格局雖陽盛亦有陰,故出身應不差。
但大運一路木火助旺其局,故敗家離祖,客死他鄉也!
本質是陽盛陰衰,宜行陰運,但卻皆木火陽運成其孤燥,是反賤矣。
命好不如運好!任氏再三感嘆,是人有命也!
納音法解讀:
此造戊寅土年命,寅為火生位,醜為火進氣之地,滿盤皆生養之火位,丙寅自生之火,庚寅臨官生火之木,納音木火土成勢,皆在煉化乙丑海中金髮財之意非常明確。
此局壞在木火炎燥太過,金雖被練出來,人的精神亦被耗絕之意。
看其大運,真乃天選的一敗塗地之敗運也!
丙寅丁卯木火旺地,戊辰己巳風木吹木火之炎,奔騰不息,庚午合起火局,火炎土燥,不亦哀乎?
原文:
陰逢陰位氣盛,還須道路光亨。
原注:
六陰之位,獨未酉亥為陰方,乃純陰之位。
五陰居之,其盛無比,如若是旺神,最要行運陽順。
任注:
六陰皆陰,非未亥酉為陰之盛也,徐分陰寒陰暖而論也。
承上文,西北為寒,東南為暖,假如未亥酉全,為西北之陰寒,最要行運遇寅辰午東南方之陽暖是也;
如卯巳未全,為東南之陰暖,最要行運遇申戌子西北之陽寒是也。
此舉大局而論,若日主之用神喜神,或金或水或土,是西北之陰寒,歲運亦宜配東南之陽土,陽金,陽火,方能助用神喜神,而福力彌增。
若歲運遇東南之陰土,陰金,陰火,則為純陰不育,難獲厚福,不過平和而無炎咎也。
陰寒之局如此論,陰暖之局亦如此論,所以陰盛包含柔順之氣,須配其陽盛光昌剛健之地者是也。
德清按:
此句與前居一脈相承,解讀是一樣的。
六陰指:醜卯巳未酉亥
按十二訊息卦:
巳-亥是地氣上,天氣降,故醜卯巳是“陽中陰”;
亥-巳是地氣降,天氣升,故未酉亥是“陰中陰”
其要亦陰陽和合之理,看前注即可,不延伸。
案例五:常熟蔣造
丙己乙壬
子亥酉午
常熟蔣造。
支全酉亥子之陰寒,寒木更宜向陽,
以丙火為用,壬水即其病也。
然喜壬水遠隔,與日主緊貼,日主本衰,未嘗不喜其生,又有己土透幹,亦能砥定中流。
更喜運走東南陽暖之地,不但四柱有情,而且行運光亨,所以早年聯登甲第,位至封疆,皆陰陽配合之妙也。
德清按:
此造在《滴天髓》第三章筆者解讀有第二個案例,與此局僅一字之異,亦為翰苑。
八字如下:
丙己乙壬
子亥醜午
僅日支“酉”和“醜”之異,納音亦都是金水,酉醜是金的旺庫,可以合參,不延伸過來。
此造任氏以為“寒木向陽”,執行陽暖之地,但是筆者排盤,前兩部大運是庚子辛丑;後面是壬寅癸卯甲辰乙巳,說“向陽”多少有些牽強,因為真正意義上的向陽運應在火運,
不過木火為陽也可,作一家之論。
納音法解讀:
年時納音兩水,日時納音兩木,水木清秀之局,生於冬季寒木向陽之意,生氣必在壬午,喜午為火旺位暖局,一片鬱鬱蔥蔥,以木為中心,水為印,壬午為官鬼,官印相生之貴也,位局君下,全域性清純,何其美耶?
大運壬寅癸卯乃木脫體化神之地,箔金增輝,甲辰乙巳木火通明,寒木吐秀,越晚越好,全域性皆貴也。
案例六:同邑張造
己丙乙壬
亥子醜午
同邑張造,與前造只換一酉字。
以俗論之,醜換酉更佳,酉乃七殺克我,醜乃偏財我克,又能止水,何其妙也。
不知醜乃溼土,能洩火不能制水,酉雖七殺,午火緊克,不洩火之元神。
彼則丙火在年,壬水遙遠,又得己土一隔;
此則丙火在月,壬水相近,己土不能為力;
子水又逼近相沖,而且運走西北陰寒之地,丙火一無生扶,乙木何能發生?
《十干體象》雲:【虛溼之地,騎馬亦憂】,斯言不謬也。
所以屈志芸窗,一貧如洗,克妻無子。
至壬申運,丙火克盡而亡,所謂:
【陰乘陰位陰氣盛】也。
德清按:
任氏以為此造與前造僅“一字”之差,其實大謬!
1:前造生亥乃六陰寒冬,此造生子月乃一陽生位。
2:四柱結構不同,年命不同,日柱不同,三元納音皆不同。
3:前造執行木火,是陰得陽濟,此造執行金水,是陰仍復陰,前造陰陽中和,此造純陰無陽,前造奔祿馬之鄉,此造背祿逐馬。
任氏何以論之僅為“一字之差”,筆者前舉例才是真正的一字之差,同為翰苑,且是他本人的易案,何不舉例說明,通篇謬論,好人眼目,何以為宗師耶?
納音法註釋:
此造年命平地木,時上見楊柳木,亦是兩木也,但子乃水旺位,亥子醜會水方,兩木兩水含醜艮,水清木秀之意,亦四柱結構不差。
此造唯一敗筆,乃是走的火死絕之運,寒木向陽,要行木火,最喜火運;最忌金水運,使其復寒。
看其大運,真乃典型的“背祿逐馬”也!
前五步大運皆是金水旺運,特別是中年的兩關鍵大運,癸酉壬申,火病於申死於酉,俗話說的“火不西旺”,調候用神火在此二運皆死,而且納音為金,旺金為木鬼砍木,木本遇金被剋制,此兩部運木火皆死絕矣,何其悽慘?
故運入壬申已死,後運死絕,故無妻無子!
此造筆者以為,關鍵之處乃是在大運也,並非是原局,原局雖有病,但病不深,見火必貴,時也!命也!
小結:
本篇所載皆【陰陽和合】之理,合則吉,戰則兇,陰用陽,陽用陰,水喜火,火喜水之類,任氏解讀發揮亦有理,所舉易案發人深省,但其本人解讀的易案水平,實屬一般。
筆者讚揚其對的,批評其錯的,對事不對人也!
吾爭之在正理,吾愛吾師,吾更愛真理。
禪宗有云:“見與師齊,減師半德,見過於師,方堪傳授”。
假任老在世,或必以吾為喜耶?
吾終日所批學,意在喬正其誤而已,但《滴天髓》本書,筆者啟蒙於初學,又被其案例和註解啟發許多的思路,豈不是吾師?
本文來源:鼎豐閒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