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珞祿子三命訊息賦》東方明古法易案解析數例

東方明不知何許人也,其生平事蹟亦無考,但為目前已知為《珞祿子三命訊息賦》註解最早的命理大家,據《訊息賦古注通疏註解》作者姜偉敏考究,東方明在註解本書時引用甲子天聖元號,公元1024年即是天聖甲子年,歷史上唯有北宋宋仁宗趙禎為本年號,天聖年號自公元1023-1032年,其中1024年最大,由此判斷,東方明應為宋仁宗時期之人物。

前言新雕版序文為嘉佑四年(1059)年己亥李仝作,故東方明與李仝年代相近,但在李仝之前。

通觀目前流通4家祿命古法大家注消息賦,其中以東方明注最早,且自成一家,李仝注在鄭潾註上延伸,亦有特色;王廷光註解與李仝同多異少,釋曇瑩則承繼為主,與萬民英的定位較同,筆者有空會對以上數家一一梳理清楚內外之脈絡,當今瞭解古法祿命的人甚少,瞭解但願意做梳理的也少,做梳理願意分享的少,分享又能解釋清楚亦少,故至今對《訊息賦》註解的延伸,自萬民英以後,成果寥寥,筆者通觀六家注書,深感其中包含的法理累累,莫說原文諸家解讀不同,即是注家本身皆可自成一家,大多數內容筆者聞所未聞卻似曾相識,很多易案的分析又覺頗有淵源,故欲把注家皆解讀一遍,理清內在脈絡,為後來者瞭解古法提供一方便爾。

本篇特選取部分東方明註解中的易案探索研究,通俗易懂的介紹古法的分析方法和流程,其不足之處,請方家指教。

易案一:

乙壬辛甲癸

卯午酉午酉

原文:

乙卯祿命是木,於八月受胎,人中破絕。

五月木死,酉日木又絕,午時木亦死,

木身又是絕。

注:

祿:天干為祿為乙為木

命:地支為命為卯為木

胎:八字受胎的月份,本造在八字受胎,胎元是癸酉劍鋒金

人中破絕:破乃地支相破,地支卯午相破,絕聯絡後文指酉絕木,酉卯是相沖,金克木之意,從十干十二長生宮看,乙木絕於酉,故此處可能是論相穿,但論十干十二長生或者更為貼切。

午時木亦死:按照納音十二長生宮,木死於午,按十干十二長生宮,乙木生於午,此處取得是納音十二長生宮。

木身又是絕:

身一般情況下說的是納音,因為祿為幹,支為命,納音為身,看命盤指的是木身,亦即納音身,命局是木身的只有壬午木和辛酉木,故應是指此二處。

絕字是十二長生宮的用語,

十二長生宮有兩個版本,

一個十干十二長生,

一個納音五行十二長生,

區別是先後天,

納音是先天不分陰陽同生死,

十干是後天分陰陽,陰順陽逆。

按照木絕位來看,

如從十干看天干只有乙木是木,乙木絕於酉,或指的是辛酉木自絕,

如從納音五行看絕位,木絕在申位,命局只有酉,而沒有申,故明顯指的不是納音十二長生宮,通覽全域性,實指辛酉木自絕和乙卯木絕於酉。

透過以上辯證,乃知:

1:用十二長生宮是混用的,即十干十二長生和納音十二長生共同使用。

2:使用胎元

3:三元皆參與論命,十二宮決定成敗。

略~~

但對於怎麼樣區分使用二種十二長生宮的用法,並沒有嚴格區分,暫存疑。

以德清來分析該造則如下:

乙壬辛甲

卯午酉午

本造乙卯大溪水命,月日兩木,前三柱乃是水木相生之象,呈現水清木秀之象;

壬午木自死,辛酉胎木,年雖逢生,卯午相破,酉卯相沖,午又克酉,地盤並不協調不吉;

最害是甲午自敗之金,對壬午木乃是就位相剋,木死於午,卻見甲午金,是“死處逢克之象”是大凶之象;

最不吉之處是甲午在日柱辛酉木乘旺氣,金鬼乘旺,傷木有力,若考慮“胎柱癸酉金也對辛酉木就位相剋,金鬼進氣”,則四柱之木皆傷不吉;

況乙卯水自死,在午則胎生卻祿命死,在酉則敗,納音雖生,干支皆相沖,四柱所得,均非和氣,綜合相之,乃賤命。

筆者想起一造前些時間群裡交流的易案,亦有類同之處,一併貼出,共同參考:

此造雖四柱不太一樣,但結構有相同之處,而且亦可看出,筆者的分析其實與東方明相似,不過前輩分析過簡,筆者分析或過詳也。

易案二:

壬辛己丁

戌亥酉卯

水金土火

原文:

其水以火為財,十月火絕,己酉日火財又死,卯時火財沐浴,休敗也。

以火為父,父三處皆絕敗。

金為母,卯時金亦不旺。

若以火為妻,妻又絕敗。

若以土為子,卯時土亦死。

況值此生者,一世主貧孤也。

德清按:

此造東方明論述言簡意賅,直擊要害。

首先從壬戌大海水年命分析六親:

水命人:

以火為財,財為父親,為妻子

以金為印,印為母親,為學業

以土為官殺,官殺為子女,

從以上可看出,東方明論六親,是以年命納音劃分的,並非取干支,而是用納音。

按照十二長生宮,

以火為財,戌為火庫,自身是帶財得,但是生於亥月,火絕於亥,則火財無氣,日為酉位,火死於酉,時為卯位,火敗於卯,

故火財從庫中流出,一路行絕死敗之賤地,凡是代表火得類象皆衰也,故有上述。

其餘五行皆按照十二長生宮比對而來,以時柱最重要為五行最終旺衰的歸宿;

月柱辛亥金,為自病之金,在日柱己酉乘旺氣,且納音帶土生是吉利的,但是時上見丁卯,金胎於卯,納音卻帶火,是胎中逢克,故亦賤。

最後水土皆死於卯,時上為卯,年命水最終死,土亦死,是身祿皆死盡,五行卻無氣,必是賤命無疑。

那麼生於丁卯火時就是賤命嗎?

丁卯火自敗,其實是不太好的,需要生旺,但是日柱己酉相沖洩氣,衰氣並沒有生起來,是不太吉利的;

但卯木是木專旺之位,子午卯酉氣專乘旺,按說木旺對命局是否有影響?

其實亦要看是否得生氣,本來此命有壬戌水和亥水生木,木是可以旺得,但納音帶火,如果生過來也滅火,此是其一;

木長生於亥水之位,但月柱辛亥金是生處逢克,亦是賤象。

以此觀之,三元皆無旺衰,五行皆是死絕,故財官祿馬皆不可得,賤命也。

從以上看出,東方明用六親與十二長生宮還是有確切之理。

易案三:

甲丙丙辛

子寅寅卯

金火火木

原文:

假令推財者,以甲子金人得木財,本造生其木財,三處都旺,卻以大運入庚午土,是木死處則發本財也。

此是旺處生而死處發,卻以死絕生而旺處敗也。

德清按:

本造亦以年命論六親看財,然後察十二長生宮的論命。

年命甲子金,金以木為財,生於丙寅月,寅是木臨官之位,故說得生氣,又是丙寅日,又是辛卯木,都是木旺之地,木氣乘旺,所以東方明稱之為“三處乘旺”,月日時為三處,確實。

但又提出,木旺卻要木死才可以發財?

以庚午運,納音五行木死於午,卻需要木死處才可以發家,言之鑿鑿,為何如此?

筆者未明其中發明,但以筆者之祿命論法分析,或者更切合該命局,如下:

甲子自死之金,甲木亦敗,甲木在寅見丙寅,是祿與食神同巢,納音為火自生之火,金絕於寅,胎於卯,月日時為木火相生,爐火鍊金而成器之象,故以木火為用,天元丙辛相合為水,燥而不炎,初春正得其時。

庚午土洩土卻合火局助旺其局鍊金,衝去子水死敗之地,故喜,但仍然需要流年落實也。

此命局五行流通順暢,但具體運勢走向仍需結合流年運勢分析。例如,流年若逢金水旺地,則金水相生,可助其事業發展,財運亨通;若逢火土旺地,則火土相剋,易生口舌是非,健康損耗,需謹慎應對。

易案四:

丙己壬庚

申亥戌子

火木水土

原文:

假令丙申火人,得身祿二火生在十月壬戌日庚子時,是火墓絕處;

其大執行至乙巳上,卻至巳上火旺,旺處發,敗絕滅亡也,況福德宮官印鬼神並及鬼殺也,事皆準此,發旺也。

德清按:

年命為丙申火,身為納音火,祿為丙火,故說得二火,丙申乃自病之火;

生於己亥月,為自生之木,構成木火通明之象,乃是吉利的組合;

但日柱壬戌水來生木,則木溼不能燃燒,是為不吉,時上見庚子土,戌亥子一片水溼木寒,本造之木不能生火,其火必奄奄一息,必是賤命也,東方明直接按“十二長生宮見亥為絕,見戌為墓”,可見其只重十二長生宮,而不究三元之深淺變化,乃以精深細微也。

大運乙巳火,火至臨官之位,巳乃從戌庫中所出,乃火帶納音水鬼之氣,為命局之水滅火之應期運也,應以此論為確切。

後面東方明引述諸多神煞落實,疑似用法多元也。

易案五:

乙甲丁己

巳申亥酉

火水土土

原文:

大運約得25歲後入庚辰上,卻以小運27歲行到甲辰。

是火冠帶處合身安,卻以甲起“五子元建”,從正月丙寅,二月建丁卯,三月戊辰,四月建己巳,五月建庚午;

其庚金在午上沐浴位,化鬼克乙木,行年在辰,五月是行年,災殺必加餘災也。

“初至衰鄉,尤披尠福”者,其旺生人,初至衰鄉,分開少初也。

《五行經》雲:旺處生而死處發,故云“尤披尠福”也。

德清按:

此造東方明的分析,筆者還沒有完全看明白,故不延伸,但大概可看出其運用是納音五行十二長生宮+大運+小運+十干十二長生宮+化神五行等,用法亦甚複雜。

但此造筆者用《蘭臺妙選》的理論分析,其實比較直觀形象,不失為一貴命。

此造乃典型的暗燈添油,火土入堂之格局,

以乙巳為燈火,甲申水為燈油,丁亥為房屋,己酉為夜時,四柱搭配好,甚為貴重也。

小結:

從以上5造可以看出,東方明的論命主要以年命為主,其主要工具即納音五行的十二長生宮,但卻混十干十二長生宮運用;

其次是以年命納音起六親各論十二長生論旺衰,簡用小運,胎元,神煞,還有其他起法,比較樸古,但整體皆屬於李虛中體系論命,但似乎用的神煞很少,比傳統的祿命神煞要復古很多,卻自成體系。

李虛中祿命法即是納音五行十二長生宮為主幹,看人三元旺氣,論神煞吉凶,祿馬財官輕重則可知。

似與《蘭臺妙選》與《三命通會納音卷》用法又有同有異,同在皆取十二宮和神煞,異在卻少論“海中沙中,爐中天上之說”,疑是更為復古,或不同一個脈絡,可見祿命用法,亦取用多門,今人只知道格局財官,沾沾自喜,實夜郎自大也,不值一駁。

更有甚者,只知八字格局查詢,卻不知其背後深奧的陰陽五行原理,更忽略了神煞、納音、十二宮等的綜合運用。如此膚淺的理解,只會讓命理學淪為一種簡單的算命工具,失去其深邃的文化內涵與哲學意義。

本文來源:鼎豐閒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