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六壬斷案》之邵梓材佔前程解讀

大六壬與命理學命理學早期的理論來源其實是很多方面的,並不是單純的說從五星發展而來,這個結論顯然是不客觀的。其實觀早期的命理學說理論,明顯也有不少擇日理論,還有神煞,特別是大六壬的影響與深化,很多術語名詞都來自大六壬的,無論是三命,還是子平法,皆有被六壬影響的痕跡。作為大六壬的經典賦文《畢法賦》開篇就有講“前引後從”,而這個格局在《五行精紀》中被多家皆有收入介紹,看仁宗早期的壬書,比如景祐六壬神定經,祿命的很多知識,其實這裡就已經有介紹,還有早期的賦文,三命訊息賦,鬼谷遺文,玉照這些,很多都使用大六壬的神煞,類象,神將,可見命理學說受大六壬的影響還是非常深刻的,拿六壬賦文與三命比較,發現裡頭有大量共通的術語名詞與運用方法,而大六壬遠比三命學說早得多。命理學作為一門非常晚出的學說,吸收流通的成熟術數理論很多,是有好幾個母親的,後期成熟形成自身特色後,才慢慢剔除乾淨,任何的一門術數的繁榮,皆不是一蹴而就的,而是經歷過很多代人,前赴後繼的嘗試實踐與最佳化完善而來。大六壬對命理學的改造與影響,應該是從北宋就開始,祿命與子平各自皆有吸收,皆受過改良,唐朝以前就不太明顯。宋壬斷案最豐富精彩,莫過於邵彥和。

讀斷案,可以看到非常多命理學的運用痕跡,並且比起同時期的命理學明顯更為進步,因為兩宋命理案例廖廖,間而有之,也只是輕描淡寫而已,但是壬占斷案已經非常成熟,且被命理學吸收大量的養分與技法,世傳的《玉照定真經》裡頭絕大多數知識其實都是從大六壬嫁接過去的與三命合流的雜交水稻,但是深度與斷案還有很大距離。斷案用本命,用日元,重神煞,六親,行年,月令,十二宮,祿馬貴,干支作用,神將,生剋制化,刑衝破害等等,這些其實與命理學雖然形式不同,但基因基本無二致,很多運用與技法,甚至術語在祿命中大量被引進,徐子平在壬佔中取尤其多,其靈活的運動,很難說與六壬能夠脫離關係,但是不同於壬課的是命理學重視終生格局與趨勢,六壬更擅長測事與定細節,兩者雙修為上,像在《五行精紀》中引用的《廣信集》李九萬就是三命六壬皆修,徐子平明顯是六壬子平術皆通,對待大六壬與命理學的淵源關係深度研究者,並不多見,所以整理一些大六壬的斷案與唐宋時期的六壬著述解讀,供同好參考。

原文(1):邵梓材戊寅年農曆三月初一辰時生,三十一歲,佔前程。戊申年九月二十一壬寅日,辰將酉時。德清解讀:這裡首先交待邵梓材的出生年月日時,並且說明是31歲的時候問前程。邵公生於北宋1065年,逝於南宋1133年。問佔時間是戊申年,也就是南宋初1128年,可知邵梓材生於1098年農曆三月初一辰時,八字如下:戊丙庚庚寅辰戌辰土土金金走己未大運1128年戊申年的秋天來找邵公佔前程,後面一個是具體的年月日時時間。

原文(2):邵公曰:此課名四絕,且干支自刑,又名六害。德清解讀:六壬起課,以月將加時,順數十二位,在地盤起天盤。此課辰為月將,酉時問佔,故將辰加於酉上。六壬中五行十二宮也極重視。此天盤之中:午火加於亥,乃是火絕於亥;子水加於巳,乃是水絕於巳;卯木加於申,乃是木絕於申;酉金加於寅,乃是金絕於寅。邵公稱之為四絕課,其實還是以天盤加於地盤而言之。為何又稱為干支自刑?地支自刑,莫非辰,午,酉,亥是也,皆在四課之中,故稱為自刑。所謂六害者,午醜相害之意也。如按常規講法,第一課壬水克午火,乃是下賊上,第三課中酉金克寅木,乃是上克下,乃符合賊克法取用。

原文(3):其不利者有三:一者居偏室無正位。德清解讀:幹為人,支為宅,子午卯酉為四正。子午卯酉落於死絕,寅又非正,故言偏室無正位也。

原文(4):二者妻宮不利,三者眼不明。德清解讀:壬日主,水以火為妻。第一課中,壬下午上,乃午火被賊之意,故不利於妻,況玄武又是癸亥水神,上下夾克午火,固然不利妻子可知也。況且午上為醜,午醜相害,午又落於亥絕,亦不利生養也。眼不明者,午又為火,火為離,離為目,目為神,午為丙午朱雀為眼目之意,被夾克臨絕受害,乃是眼不明之意也。

原文(5):因他父墳不利,皆是白蟻,左畔已虛空矣。德清解讀:壬水為日干,生水者為金,三傳之末傳中申金故為父親。申上為醜,金入醜墓,父在墓中之象。但是申金臨於白虎,又入墓於中傳醜金墓中,兼醜為官鬼,乃是父親已逝之象。辛丑可作父親之墳墓看,申乘白虎入醜墓,乃有白蟻食屍之象。醜之左側為寅,寅上為酉,臨戊戌天空,故有虛空之斷,不利父墳之斷也。

原文(6):前程非惟不遠,又且壽夭。德清解讀:問前程無非看財官,觀此則可知也。以午火為財,則被水克盡,又臨絕無氣,財固然難謀,兼問事之月為戌月,正是火入墓之時也。壬寅日在甲午旬中,巳火也是落於空亡,財運不好,妻子也不好,固知也。中傳辛丑官鬼,醜戌相刑,又臨朱雀,主官災是非之象,故亦不吉。本命為戊寅,又值日支,末傳申寅相沖臨白虎,乃是木被金傷之象,寅又為壬之食神,又是本命,被衝傷剋制,故有短壽之斷。

八字財運來看,命主財星午火被水剋制,又臨絕無氣,財運本就不佳,再加上問事之月為戌月,火入墓,更加不利財運。壬寅日支巳火空亡,進一步印證了財運不濟。綜合來看,命主一生財運平平,難有大的富貴,需勤儉持家,方能安穩度日。

原文(7):九年將屋基作田園,家宅破碎,貴賤皆因酒而敗也。德清解讀:九年是指九年後,變賣房屋,家宅破碎,又因酒失之意。六壬中主要是用行年來論斷。按照戊申是1128年,9年後也就是1137年,如果按照流年,此年的干支是丁巳。但是行年則是甲辰,需要注意。家宅破碎者,以日支寅為宅,寅上為酉,酉金克寅木,寅見酉也是破碎煞,故講“家宅破碎”。因酒而敗者,壬水敗於酉,壬水+酉為酒,故講貴賤皆因酒而敗,實則皆是指日辰與酉金的作用關係也。

因此,我們可以推斷,此段文字主要是在分析流年運勢對個人命運的影響,其中“丁巳”為流年干支,而“甲辰”則是行年干支。透過分析流年干支與日支寅的相互作用,以及流年干支對日支寅的影響,可以預測到未來九年的家宅和個人運勢,並以此來警示世人不要沉迷於酒色,以免釀成大錯,導致家破人亡。

原文(8):邵解元聞先生言,欲啟父墳,因兄弟眾多,不肯行。妻不生子,常有血氣,至辛亥年病眼。男女皆因酒而敗。乙卯年眾拆屋,一半作田,一半作園,邵氏居於店屋。戊午身喪,己未啟父墳,果骨為蟻食矣。德清解讀:這裡應該是邵公的門生弟子後面跟蹤的反饋這個人問佔後就要啟父墳,但是並不允許,以見中傳中乘朱雀口舌之爭也。妻子者午火,火絕於亥,又受水夾克,午上醜相害,故不生子也,辛亥年正乃水克火之應象,故傷眼目,時間是1131辛亥年。到1135年乙卯年便拆屋分地,有破落之象,卯上為戌,戌土為壬水之鬼也,且水又死於卯之緣故也。到1138戊午年,就去世了,1139己未年,父親墳墓被開啟,果然都是白蟻。

原文(9):蓋壬以申為父,申臨醜是在墓中,故父在墓,守白虎(申上乘白虎),主白蟻食屍蛀骨。德清解讀:這裡應該是弟子補充的易理解讀。壬水為日主,申金為父親,申上本來便是醜,乃申金入醜墓之意,故是父母在墓中,又因為申臨白虎庚申,故是白蟻食屍。

原文(10):日上午為目,又為妻,火絕於亥,故不利妻子眼目。德清解讀:日干壬水上是午火,為妻子,午落於亥,為火絕於亥,所以不利妻子眼目。

原文(11):醜加午六害,醜為田園,午為屋,水克午而屋壞,土克水而以屋成田園。德清解讀:這裡直接定位醜為田園,醜為印庫,本身在坤方,又是土地,故可為田園。午取作房屋,但是被水夾克,不利於房屋。醜土又克水,所以屋成田園。

原文(12):宅上見酉,壬敗於酉,故為所敗,又是破碎,主男女皆因酒敗也。德清解讀:日支寅為宅,寅上見酉,乃是破碎煞。日干壬為人,壬敗於酉,水+酉為酒,也可以延伸為酒色之敗。

原文(13):武壬皆亥夾克午,故主亥年而應妻子眼病。德清解讀:武為玄武癸亥,壬也是癸亥,故午被亥水夾克,應於亥年妻子眼病。

原文(14):水死於卯,又卯上得戌作鬼,故卯年應眾人拆屋。醜在午後,且被午所生又六害,是拆屋為田也。後果驗。德清解讀:日干為壬水,水死於卯。卯上為戌,戌土為壬水的鬼克身。初傳為午,中傳為醜,故言醜在午後,又午醜相害,午為房屋,醜為田,故為拆屋為田之意。

小結:這個案例中,可以見大六壬斷案已經非常豐富成熟,靈活多變,與同時流通的三命學說可以互動合參,補缺祿命書中沒有什麼例項分析的遺憾。此例分析精簡,頗見功底,一方面反映六壬很成熟,另外也反映作者本人的斷案水平非常高,一字一句,皆有出處,知識面廣闊,又取象精微,可補命理學中有理無象之遺憾,其實命理學早期的象法少的可伶,絕大部分的取象都是從大六壬中嫁接過來的,不懂大六壬,玉照的很多斷語其實都不好理解,大概只是盲人摸象。這個案例用到六親,神煞,行年,流年,十二長生,生剋制化,邏輯嚴密,取象精確,斷語簡潔,尤其取象為一絕,斷案不僅學壬者深參,學命者亦然也。

本文來源:鼎豐閒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