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無合有合,後學難知;
得一分三,前賢不載。
一:東方明註解
原文:
“後學難知”者,元氣起於子,發建於寅建立也。
三陽建立在寅,故乃得一分三也。
寅合未,未合子,子合巳,巳合戌,戌合卯,卯合申,申合醜,醜合午,午合亥,亥合辰,辰合酉,酉合寅,此是陰陽律呂正合也。
幹德、貴神、官印、食神、喜神、本祿七事,支幹相合,前後五辰即貴也。
假令乙酉人戊寅月戊辰日,是前後五辰重合,其或印也。
德清註解:
冬至一陽生,子為一陽,寅為三陽,故言三陽開泰,寅為泰也。
但如此解“得一分三”,實含糊其辭,並無實質意義。
東方明又舉出支徳來說,為之正合,不知何意?
支徳者,取支前五辰即是,或衝後一辰亦是,為支徳;
如子前五辰為巳,與午相沖,故衝後一辰為巳,為支徳;
醜衝未,未後為午,午為支徳;
寅衝申,申後為未,未為支徳。
其他依此而推支徳,不延伸。
東方明以此為“無合有合”,但存疑。
幹徳為天干相合,如甲見己,乙見庚之類。
貴神者,天乙貴人,天月德,文昌,學堂詞館之類吉神皆是;
官印者,即是正官,諸如此類,不延伸。
皆是命局的吉氣也,遇此入命而多吉。
乙戊戊
酉寅辰
水土木
此造,酉前五辰為寅,後五辰為辰,皆見,乃是前後五辰重合。
所以富貴。
但是僅僅如此見之則富貴,恐亦未必,只作一參考即可。
比如乙見戊土為財,月日干為財,戊寅土三元皆財,辰又為土財之庫,主有錢。
戊寅戊辰暗藏卯巳風雷,乃是明有龍虎,暗帶風雷之象,卯又為乙祿,巳為酉學堂,卻氣象不凡。
以上只看東方明祿命思想為是,若註解似離賦義有所出入。
二:李仝註解
原文:
當說以幹合六合為吉,殊不知無閤中有合。假令丁人,丁與壬合胎月日時,雖不見壬,但逢亥是也。
為亥中有壬祿故也。
謂“一"者,謂庚祿在申,申子辰三位皆為庚祿之位。
若庚人七月或子日辰時,併為建祿。或是庚子庚辰尤佳。
又云:“甲乙人以金為官,不獨指申酉為金位,巳酉醜皆為金位。”
故云“得一分三,前賢不載” 也矣。
德清註解:
李仝解讀的無合有合,是指天干不見合而有合,如:
甲與己合,不見己在四柱,有午則是;
乙與庚合,不見庚在四柱,有申則是;
丙與辛合,不見辛在四柱,有酉則是;
丁與壬合,不見壬在四柱,有亥則是;
戊癸合,不見癸見子;
己甲合,不見甲見寅;
庚乙合,不見乙見卯;
辛丙合,不見丙見巳;
壬丁合,不見丁見午;
癸戊合,不見戊見巳。
以上皆是無合而有合,實則可以無限延伸,故有天月德合,將星合,貴人合,官印合,拱夾暗帶,明衝暗害之說。
又十干祿不見本祿,見三合亦是,如:
甲祿在寅,寅午戌皆是甲祿;
乙祿在卯,亥卯未皆是乙祿;
丙戊祿在巳,巳酉醜皆是丙祿;
丁己祿在午,寅午戌皆是丁己祿;
庚祿在申,申子辰皆是申祿;
辛祿在酉,巳酉醜皆是辛祿;
壬祿在亥,亥卯未皆是壬祿;
癸祿在子,申子辰皆是子祿。
但氣的深淺肯定有所不同。
又以此論官:
甲乙人以金為官,巳酉醜皆是官;
丙丁人以水為官,申子辰皆是官;
戊己人以木為官,亥卯未皆是官;
庚辛人以火為官,寅午戌皆是官;
壬癸人以土為官,辰戌醜未皆是官。
以上是取三合五行為官,財,印皆可。
故是“無合有合,得一分三”。
李仝註解,在祿命法和早期子平法中都有廣泛使用。
觀徐子平法,疑與李仝註解有一定淵源,起碼子平立說,應在參考李仝注後立說的。
三:王廷光註解(1)
原文:
道立於兩,成於三,變於五。
而天地之數,具其十也,偶之而已。
蓋五行皆有偶,推而散之,無所不通。
然偶之中又有偶焉。
故萬物之變,道至於無窮也。
易立象以盡意,為言之不可盡意也,何獨易也。
德清註解:
王廷光此說宏大闊遠,於命理實未有所指,故不作延伸。
三:王廷光註解(2)
原文:
所謂“無合有合”者亦然,且如甲己之合,甲不見己而見午亦然也,蓋午中有己也,此乃“無合有合”者也。
“得一分三”者,甲祿得己為一合也,得午為二合也,得亥為三合也,亥之與寅支合也.此乃得一祿而為三合者也。
舊注以庚祿在申,以申子辰上得庚謂之得一分三,此乃三合會祿,眾所共知又何謂之。
“前賢不載”“後學難知”也,此篇與前文“見不見之形”“抽不抽之緒”理相貫穿。
德清註解:
無合有合解讀與李仝一致,十干相合,不見幹而見幹祿則是。
對於得一分三,則亦肯定李仝解析,但是認為李仝註解,皆是眾所周知之事,解說是浪費筆墨,可見廷光自視甚高,文人相輕也。
廷光此言,表面上看似不以為意,實則暗藏玄機。他將李仝的註解斥為“眾所周知之事”,意在抬高自身,貶低李仝,以彰顯其“獨到見解”。然而,這種“八字解說”的言論,無非是藉機炫耀,徒增笑柄罷了。
而王廷光在此解說基礎上又延伸出:
甲己合為正合;
甲見午為祿合;
甲見亥為合於祿,三合。
故可以得一分三。
以此延伸:
甲見己,午,亥;
乙見庚,申,戌;
丙見辛,酉,申;
丁見壬,亥,未;
戊見癸,子,申;
己見甲,寅,未;
庚見乙,卯,巳;
辛見丙,巳,辰;
壬見丁,午,寅;
癸見戊,巳,醜。
以上則是十干化合,得一分三;
重在見不見之形也。
明見不如暗見,暗藏之吉凶作用力,遠遠大於明見之吉凶作用力。
只是明法易明,暗法虛無而靈活也。
三:王廷光註解(3)
原文:
李虛中論支幹合全格者,年月日時胎,五位何以能合干支全也?
蓋言其子則醜在焉,言其寅則亥在焉,
言其甲則己在焉,言其乙則庚在焉,
祿幹五位如帶甲乙丙丁戊全,自然合起己庚辛壬癸,十字之全矣!
十二支中如帶寅卯辰巳午全,自然合起未申酉戌亥十字之全矣,
或於子醜位有歲運祿馬加之,則十干十二支皆合全也,言此一法開闢以來,如珞琭子者深明此意,故曰“後學難知”。
德清註解:
十干本為化氣五行,十二支亦有明暗其中。
十干全者:
甲丙戊庚壬,有己辛癸乙丁在其中;
己辛癸乙丁,有甲丙戊庚壬在其中。
十干見甲為明,己則是暗見,餘皆仿此。
子寅辰午申戌,有醜亥酉未巳卯在其中;
醜亥酉未巳卯,有子寅辰午申戌在其中。
此為六合化氣五行,陰陽夫婦一體,有明暗,是一體兩面。
此法自古以來,隱傳為是,只有珞祿子深明造化,著書立說,故說後學難知。
五行之靈活多變也,非通人何如?
四:釋曇瑩註解
原文:
嘗試論之,其寅與亥合而不見亥,但得壬者是也。緣亥上有壬,壬祿在亥故也。
又如甲與己合而不見己,但得午是也,緣午上有己,己祿在午故也,次如寅午戌合而不見寅,但得甲者是也,緣寅中有甲,甲祿在寅故也。
大抵閤中帶吉,其福可言;合處相傷,卻成無補。
舉一隅須以三隅反,所謂“得一分三,前賢不載”。
德清註解:
瑩說之說,基本於李仝,無甚新意,不累贅延伸。
五:徐子平註解(1)
原文:
“無合”者,年月時中取財而無財,取貴而不貴,取合而不合,兼之以根在苗先,實從花後,此乃八字內有根而方發苗,又云“禍福”者。
然八字內外無合,而有合在別位之內,內外五行刑沖剋破於別位之祿,停住不得,至令飛走。三合就於本命生日相合,或寅刑巳內丙戊,巳酉丑三合走馬。
德清註解:
徐子平註解緊扣財官之用而論。
無合者,命局無財官,月令生時皆無財官,則是無合;
但有其他五行三合,刑衝,出來財官,被合住,也可以為得財官,有富貴之命。
不能夠說命局無有財官就真的是沒無有。
此說其實與祿命法一脈相承,只是徐子平圍繞著財官而論化用,善用之,諸神煞祿馬貴人之類,皆是如此可以延伸,但得其旨趣則可知矣。
五:徐子平註解(2)
原文:
假令甲子年丙寅月癸丑日辛酉時,若論官則背祿而不貧,以八字內外三元無戊,兼正月土死,其背祿明矣。
卻被寅刑巳,醜破巳,甲子遙克於巳,而巳內有丙戊被刑破,破而飛走出巳。
三合就馬,巳酉丑月三合,丙就辛酉,戊就癸丑而合癸,癸以戊為官印,此乃無合有合也。故後學難知,誠也,信也。
德清註解:
甲丙癸辛
子寅醜酉
此造癸水生人,以戊土為正官,命局無官氣,只有寅中有戊土為官,但是寅月土死,官星無氣,故背祿明矣。
但是:
寅刑巳,醜破巳,甲子遙合於巳,巳中有丙戊為財官,被刑而出走,
地支有醜酉合,天干有辛合丙,癸合戊,故有財官;
此造則是無官而有官,官無氣而有氣。
但是徐子平的解讀十分複雜,又刑又破又合,跳躍無比,很難令人接受。
是不是一定需要如此取,才可以有官?
甲丙癸辛
子寅醜酉
金火木木
以德清看:
甲子金命,以火為官殺,丙寅自生之火,日時二木為財,木火相生,財旺生官則是官旺,丙寅又為祿馬同鄉,暗帶乙丑本家印貴人,富貴格局明見也;
又甲人,以丙為食神文昌貴人與祿馬同鄉往來,醜為六合,以癸為正印,辛為正官,癸祿於子,辛祿於酉,納音金又旺於酉,財官印食諸吉氣皆見齊,富貴格局也。
子平所說無官而有官,只是不符合他的論命體系,而獨自創造的論命框架而已:
這種說法其實是對子平八字排盤體系的誤解,子平八字排盤並非完全以官殺為標準判定官運,而是透過分析八字中五行生剋制化關係,綜合判斷一個人在事業、社會地位、權力等方面的運勢。即使八字中沒有明顯的官殺,也可能透過其他五行元素的組合體現出官運亨通的跡象。
此以日主論,則是月日生時皆無官而有官,所以只能如此刑衝破合,“曲線求官”。
其實簡單一點說即可:“拱官格”
癸以戊為官,戊祿在巳,不見官,見巳亦可以;
日時酉醜拱巳,甲子遙合巳,丙辛合,癸合戊,全域性不見巳,而合於巳,巳又為日主得天乙貴人,故暗官星帶貴之象也。
非如子平之論,則非常複雜。
五:徐子平註解(3)
原文:
古歌曰:“虎生奔巳豬猴定,羊擊豬蛇自然榮。”
《無合有合歌》:
飛祿飛來就馬騎,資財官職兩相宜。
王中更得本家助,上格榮華寶貴奇。
又歌:
志節二八廉貞女,四面豬猴獰似虎。
先看天元乘地馬,後邊集路教侵取。
德清註解:
虎為寅,見巳則是相刑;
豬為亥,申為猴,亥申是相刑;
寅巳穿,亥申穿之意;
羊為未,豬為亥,蛇為巳,此說並未講清到底指什麼?
後面的無合有合歌,皆是講干支的作用,可以透過刑,衝,害,破,合之類的,將一些命局沒有得力量,作用出來。
是徐子平為自己的註解找到的理論依據,並非是無根之源之意。
五:徐子平註解(4)
原文:
“得一”者, 既見有寅刑巳,醜破巳,而丙戊被刑破而出,則便分三而行。
既得巳位為用,便是三合巳酉醜也。
須有酉醜,上有癸辛字則為有合之命。
雖刑而祿出,無合則不佳也。
“前賢”者,為賦以前賢人也,立此一訣之門。
後作賦者又指說“得一合三”,合見頭緒, 則作三合取吉凶也。
德清註解:
寅刑巳,醜破巳,丙戊刑破,辛癸合住;
申刑亥,未破亥,甲壬刑破,己丁合住;
巳刑寅,戌破寅,甲丙刑破,己辛合住;
亥刑申,辰破申,庚壬刑破,乙丁合住。
以上則是“無合有合,得一分三”。
徐子平所舉,皆是寅申巳亥的運用,若子午卯酉,辰戌醜未並未舉例,故不延伸。
小結:
整體來說,諸家的解說都類同,講的是向實尋虛之法,思路相同,只是子平專取財官而論,可以延伸至吉凶氣,貴人祿馬亡神煞星之說,還有見不到的刑衝破害之類,皆可延伸,在於變通靈活。
本文來源:鼎豐閒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