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行精紀》:論財綜合註解

原文(1):天財

甲乙人見戊己為財,丙丁人見庚辛為財,

戊己人見壬癸為財,庚辛人見甲乙為財,

壬癸人見丙丁為財。《林開五命》

德清註解:

以年幹查月日時幹,我克者為財,幹主天,故幹見為天財。

原文(2):又天財

納音本幹自見真五行財,而見合者是。

假令乙亥人,四幹中見庚者,是天財也。

乙亥納音火克乙庚真金,幹頭自是財故也,主富足優逸,一生無不足愁苦之歡。

一生運勢分析,乙亥納音火克乙庚真金,命格顯示命主財運亨通,生活富足,可享受優渥的生活。但需注意,火克金也代表著命主性格可能衝動,容易與人發生衝突,需保持冷靜,避免因衝動而招致損失,方可安享富貴人生。

德清註解:

原文講得有些繞口,簡單一些理解:

(1)納音五行克年幹真五行。

(2)幹五行又與月日時相合者則是。

看似舉例:

乙亥納音火命人,乙為真金,它位再見庚者則是納音火克乙庚真五行為財,故是天財。

做個全流:

甲己土則須納音木, 己亥己巳木命見甲幹;

乙庚金則須納音火, 乙亥乙巳火命見庚幹;

丙辛水則須納音土,丙戌丙辰土命見辛幹,辛丑辛未土見丙幹;

丁壬木則須納音金,壬申壬寅金命見丁幹;

戊癸火則須納音水,癸亥癸巳水命見戊幹。

原文(3):真財

術者多以甲見戊,乙見己之類為財,是未知真財。

甲己見丙辛,丙辛見戊癸,戊癸見乙庚,乙庚見丁壬,丁壬見甲己,為真財。

生居有氣旺相之位,主富盛。

若居死絕無氣者,有如無也。

德清註解:

(1)以年幹正五行克者為正五行財。

(2)以年幹化氣五行克者為真五行財。

(3)財在旺氣之地則富裕,衰氣之地則打折扣。

今人只知道正五行克者為財,不知真財也。

只知日干克之為財,不知年也。

原文(4):庫頭財

甲乙人己未,丙丁人庚戌;

戊己人壬辰,庚辛人乙丑;

壬癸人丙辰。

德清註解:

庫頭財者,又名五行庫處帶天財是也。

甲乙木庫於未,幹神己土為財;

丙丁火庫於戌,幹神庚金為財;

戊己土庫於辰,幹神壬水為財;

庚辛人庫於醜,幹神乙木為財;

壬癸人庫於辰,幹神丙火為財。

原文(5):生合財

甲人見戊癸,乙人見己甲;

丙人見庚乙,丁人見辛丙;

戊人見壬丁,己人見癸戊;

庚人見甲己,辛人見乙庚;

壬人見丙辛,癸人見丁壬。

以上主成立富貴。

德清註解:

(1)以年幹見偏財。

(2)偏財又帶六合則是。

如甲人以戊土為偏財,戊又合癸,上述已全流,不延伸,主富有。

原文(6):子母財

如木命人見火月土日時之類是也,主平生多見喜事。

德清註解:

此是以納音來推算,即子孫生財之意。

金命見水木,木命見火土;

水命見木火,火命見土金;

土命見金水。

以生氣在日時為財,卻逢月令旺氣所生,雖曰:“上生下”,也主得財,為子母財也。

原文(7):類財殺

寅午戌人見乙庚,巳酉醜人見丁壬;

申子辰人見戊癸,亥卯未人見甲己。

已上名微殺,主名利並行。

德清註解:

此處以年支三合五行見四柱幹神有真財是也。

寅午戌火命見乙庚金;巳酉醜金命見丁壬木

申子辰水命見戊癸火;亥卯未木命見甲己土

原文(8):財會殺

寅午戌人火克金,金墓在醜,餘仿此。

寅午戌人見辛丑,巳酉醜人見乙未;

申子辰人見丙戌,亥卯未人見戊辰。

以上乃妻財聚會之神,主富足。

及有美妻,橫財,卻防婦人毒藥害命。

古詩云:

財會刑傷賈,因妻富出倫。

但防女毒藥,因此掩夜輸。

德清註解:

亦以年支三合五行查,財坐墓地則是,只有4位。

火人見辛丑;水人見丙戌;

木人見戊辰;金人見乙未。

原文(9):名位財

食神中見庫是也。

假令戊子火人見庚戌,戊食庚,火墓在戌,克金為財,逢此者,一生受祿也。

餘仿此。《珞祿貴賤格》

德清註解:

三個要求:

1:年幹需見食神。

2:納音五行在此食神位是五行墓處。

3:納音五行又須克幹食神為財,或說墓處又帶天財。

整理如下:

納音金墓在醜,醜金克乙木為天財,癸食乙,癸酉癸卯金見乙丑金合格;

納音水墓在辰,辰水克丙火為天財,甲食丙,甲申甲寅水見丙辰土合格;

納音火墓在戌,戌火克庚金為天財,戊食庚,戊子戊午火見庚戌金合格;

納音土墓在辰,辰土克壬水為天財,庚食壬,庚子庚午土見壬辰水合格。

由於納音木墓於未,未木克己土為財,丁食己,但丁幹不配納音木,故木命無此財。

原文(10):外財

只取長生宮是,如甲用戊己為財,見戊申是也。

又如癸用丙丁為財,見丙寅是。

此類多得外財。《李虛中書》

德清註解:

即納音五行自長生,又為年幹財則是,只有5位。

甲乙木克土為財,戊申土自長生;

丙丁火克金為財,辛巳金自長生;

戊己土克水為財,甲申水自長生;

庚辛金克木為財,己亥木自長生;

壬癸水克火為財,丙寅火自長生。

多主富裕之意,故說得外財。

原文(11):鬼財

幹頭見鬼,而納音反制克幹頭鬼是也。

假令丁卯納音火,丁於真五行屬木,四幹中見乙庚,是幹頭金鬼;

丁卯納音火,卻能制乙庚金,故名鬼財。

此類人多主一生得世財,或為豪狡胥吏之徒以起家。

丁卯丁酉得乙庚,戊寅戊申得丙辛,乙酉乙卯得戊癸,准此。

更帶辰戌醜未多者,主為藝術之士,而大獲世財。

大抵鬼財主不得父祖產業之力,而多主自立強幹以得之。

若被刑殺帶殺,居禍聚之地者,多主寇匪之類,更逢惡運,則多因惡財以致死。

稍有吉神救助,而君子得之,則亦主橫財,橫得橫失矣。《玉霄寶鑑》

德清註解:

兩個基本作用規則:

(1)年幹真五行遇真鬼克幹祿。

(2)年納音又克真鬼者則是“鬼財”。

按照其規則整理如下:

【甲己真五行為土】

以壬丁木為鬼,為干犯“真鬼”,若甲己納音帶金克鬼者,則是鬼財。

甲子甲午金命見壬丁木幹為鬼財;

【乙庚真五行為金】

以戊癸火為鬼,乙庚納音帶水,則是鬼財。

乙酉乙卯水命見戊癸火幹為鬼財;

【丙辛真五行為水】

甲己土為鬼,丙辛水納音帶木,則是鬼財。

辛卯辛酉木命見甲己土幹為鬼財。

【丁壬真五行為木】

乙庚金為鬼,丁卯丁酉火見乙庚為鬼財。

【戊癸真五行為火】

丙辛水為鬼,戊寅戊申土見丙辛為鬼財。

以上皆為鬼財,更看三元往來,四柱輕重為準。

原文(12):財庫發金格

如戊己幹克水為財,水墓處是也。

年幹克下是天財,克墓之鄉正庫開。

財入庫時多穀帛,家豪金物積成堆。

如畢狀元:

己亥年,癸酉月,庚辰日,甲申時是也。

《紫虛局》

德清註解:

(1)年幹在四柱見天財。

(2)天財又在四柱見庫。

甲乙木克戊己土為財,又見辰土庫;

丙丁火克庚辛金為財,又見醜金庫;

戊己土克壬癸水為財,又見辰水庫;

庚辛金克甲乙木為財,又見未木庫;

壬癸水克丙丁火為財,又見戌火庫。

畢狀元造解析:

(1)己土年命克月幹癸水為財,癸酉金自旺,亦旺財。

(2)癸酉庚辰合,水見辰為庫,金又生水,財得財庫。

(3)時上甲申自生水也為財。

原文(13):祿命身三財

祿命身三等財庫者,取我克者為財。

如甲子金,

甲為祿屬木,木克土,故土為祿財,土墓在辰,是為祿財庫也;

子命屬水,水克火,故火為命財,火墓在戌,是為命財庫也。

金為身,金克木,故木為身財,木墓在未,是為身財庫也。

餘仿此推之。

主財產豐盛,自能榮立,少年多主辛苦,漸老方稱遂。

德清註解:

祿命身三命皆有財,皆有財庫。

以我克者為財則是,亦分旺衰輕重,支幹往來是也。

原文甚詳,不一一延伸。

原文(14):財綬

財綬者,並以歲乾製月建;

如甲乙人在辰戌醜未,丙丁人在申酉,餘准此。

若人遇之,主職位崇高,印綬顯赫。

《並三命鈐》

德清註解:

此處用得是年月兩柱論命,年乾製月令為財則是。

注意是單一性規則。

原文(15):財命有氣

但看財命有氣,逢背祿而不貧者也。

財絕命衰,縱建祿而不富。

王廷光註解:

人生以財命為主,五行所克者謂財,財與命皆得寓於五行生旺之地,雖四柱背祿亦不至於貧賤也。

或命與財二者無氣,雖得建祿,亦不能致富貴也。

德清註解:

此處論命三命見財,身旺財旺最要緊是也。

幹祿雖背,財命有氣,也可小亨。

瑩和尚注云:

財命宜旺地,如庚寅木命,庚祿在申,見丁亥土,木生土旺,雖背了申之庚祿而不貧。

次如火歸巳地,逢金土,向申中遇水,皆曰財命有氣。

財絕命衰者,戊戌木命,見丁巳月生,雖雲壓祿財鄉,其奈命衰財絕,雖建祿而不富。

此法非但月上,時日皆然。《珞祿子》

德清註解:

此處瑩師舉例兩個,我們拆解一下:

(1)庚寅木命

庚金為祿,庚在寅為絕地,見亥則是背祿明矣;

庚寅為木命,在亥上為長生有氣,丁亥土自臨官財,謂之身旺財旺,雖背祿而不貧。

(2)戊戌木命

戊土見巳為祿,則是建祿也。

納音木又見丁巳土,是有財之徵。

奈何丁巳土自絕,謂之財已無氣;

納音木又病於巳,是身衰財絕,故雖建祿而不富也,雖舉二柱,四柱運用亦在其中也。

原文(16):納音財多旺

凡命納音財多而旺者,有財賄而濁。

在死墓處逢財,主富而慳貪無義,亦主因死人而得財。《廣信集》

德清註解:

此處是技法。

(1)年命見納音帶財多旺者,多接受“暗財”,來路不明之財。

(2)財在死墓處,代表有錢人,但是孤寒又發死人財。

古法論證細膩如此!驚歎!

原文(17):身衰不能克財

謂如金克木為財,若壬寅金見戊辰木,安能剋制,反成損氣。

如丁卯火自敗,不足以制癸酉自旺之金,五行同此。《廣錄》

德清註解:

身衰不能克財之理也,需要靈活通變。

壬寅金自絕,戊辰巽地旺地,謂之身衰財重也,故不能克;

丁卯火自敗,癸酉金自旺,亦身衰財重。

故先看三命輕重尤其重要,再談吉凶禍福,成敗救應也。

原文(18):小盈大虧

小盈大虧,恐是劫財之地。

瑩和尚注云:

比如丙辰土命,見癸巳,丙祿在巳,以水為財,劫煞卻居巳,財既絕矣,命又衰矣。

即曰:小盈大虧,恐是劫財之地。《珞祿子》

德清註解:

此處與財絕命衰建祿不富之理相同。

(1)丙辰土見癸巳,丙祿在巳,為得祿。

(2)丙辰土命人,癸巳水財,土克水為財。

(3)丙辰水絕於巳,謂之身衰,又名劫煞,癸巳水自絕,財衰又身衰,故說“小盈大虧”。

一言蔽之:遇財,要財生旺之地,三命須有氣,才是上命。

如身衰財重不行,身旺財衰也次;

衰衰財衰又不行,身旺財旺最喜。

小結:

本篇涉及的知識點很多,知識面也很廣。

有正五行財,三命財,又化氣財,財庫,旺衰輕重,正反順逆之理,甚有趣意。

但作用規則只是常規查法,並未涉及三命四柱共參合論,可見祿命系統的法理豐富,博大精深,但不細細推究,便覺“顧頭失尾”,“機械無理”,宜細讀,精讀,深思,熟慮。

本文來源:鼎豐閒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