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行精紀》卷八論五行之絕而不絕註解(2)

原文(1):死絕逢子

生旺太過,則福中藏禍;

死絕太過,則福無可託。

若夫死絕逢子,殃變能逃。

火土最先,金水尤後。

德清註解:

此即五行中和,陰陽均衡之理也。

生旺者多吉,但往往盛極則衰,故福中亦易藏禍,但多以吉論;

死絕者多兇,但往往衰極轉死,故難以託福,如置之死地而後生,則反而為吉。

此即陰陽往來訊息,盛衰變化之理也。

死絕逢子者,即是見我生之五行是也,則可以逃避災禍之意。

如火人死絕而見土,水人死絕而見木,金人死絕而見水之理,皆是。

火土死絕見子最吉利,金水則其次,木則最兇。

原文(2):火絕得土,睿膚作聖

火絕得土,曰睿膚作聖。

火以土為子,火絕於亥,而見丁亥是也,又得土則藏性於土者,思而致道也。

此絕火為清明覆性之火,見丁亥有氣之土,是謂精思,而所感皆通睿,則作聖矣。

德清註解:

火絕於亥,乃火無氣之地,最賤也。

見丁亥土,則為“絕而不絕”。

如何理解?

丁亥土為土臨官旺氣,必克水藏火,類似於“食傷制殺,變兇為吉”之意也。

土為田,火為心,火藏於土,為思,火受絕於亥而不絕,乃精思入神之象,為哲思之智者之象,火絕而不絕,內慧也。

原文(3):土絕得金,死而不亡曰壽

土絕在巳,得辛巳金是也。

金者赤土也,是土之成器者也,但生於土而別於土,傳氣而成金,雖死而不亡也。

德清註解:

土氣絕必然不吉,但絕處見子,土金相生,金雖名為金,實則也為土,子承父志,故雖死而不亡,重獲新生,多主長壽,必然吉利也,即見辛巳金才是,其餘皆非。

原文(4):金絕得水,精復繼體

金絕於寅,得甲寅水是也,金有氣也。

氣絕於寅,水者精也,水至寅卯為精嗇之地。

然精嗇則全,精全則神應氣化,而形復於本矣。

德清註解:

道家講:煉精化氣,煉氣化神。

五行之中以水為精,精至寅則藏,甲寅水謂之精自藏,神自足,金雖絕於寅位,但見甲寅水,精氣尚全。

甲寅水精衝欲,則金氣雖絕而精氣未失,時時可以返本也,再得土氣為貴,必還魂。

原文(5):水絕得木,魂歸天遊

水絕於巳,得己巳木是也。

水者精也,絕則精衰,精喪則神離氣散而形消,可謂兇矣。

然木主魂,能從神往來謂之魂,得性歸真,隨體離形,同歸於大道也。

德清註解:

水在五行屬於精,精為生命之本,精絕則腎水虧死,生命耗絕即將死亡之象,最兇也。

精絕則神離氣散形消,人則是死亡之徵。

見己巳木,木主魂,魂在則神在,雖形消,而神全,乃可修道有成之高人也。

原文(6):木絕得火,灰飛煙滅

木絕得火,火出木盡,灰飛煙滅,故獨為兇,蛇馬無膽,於焉足證。

木絕於申,得丙申火是也。

蓋木滋火水之性,假合而生,脈絕而枯槁,則還水也。

灼之而為火,則還火也。

腐之而為土,則還土也。

亡形失性,故獨為兇。

蛇馬在巳午位,木歷巳午而死,木者於髒屬屬肝,於腑屬膽,故蛇馬無膽,證木死而為兇也。

並【燭神經】

德清註解:

木金皆為後天假合而成之物也。

金為積土水孕育之精氣而生,故稱金為成土,土之精。

木以土為根,以水為滋,以火為養,乃水火土假合而成。

故木卻水滋不能生長,化為水,火盛則被火燒,化為火,腐爛則化為土。

故木得生長,須土水火,與其他不同。

而木絕於申,乃受金所伐,而木以火為子,但木死於火,見火則死,灰飛煙滅,再無法生存,故獨為兇也。

原文(7):五行之內,缺土神無救無療

五行之中,惟土者萬物之母也。

水火金木因之以入。

命中得水火木金全,而惟乏土字則夭。

蓋五行無土生之,則生沒不定。

在金命人言之,其夭尤速,為金是土之子也,蓋五行無土生之,從何而生,故云無救無療。【壺中子】

德清註解:

土為萬物之木,四象唯有土在四維才可互動。

無土,則水不能承載,金不能生,木不能長,火不能歸,金木不能自成,水火不可自出,故缺土之命最不吉。

原文(8):五行生旺死絕,分引貴賤例

凡生旺固好,然為死絕加臨之,則為駁雜多難,小薄之命。

凡死絕固不好,然為生旺加臨之,卻反為純粹,此卻為福祿之命。【林開五命】

德清註解:

先生旺,後死絕,則先成後敗,終兇;

先死絕,後生旺,則先敗後成,終吉。

生旺氣宜保持,若盛而衰不吉;

死絕死鬚生旺,若衰而衰最賤。

吉凶貴賤皆在變化中,總之以最終得生旺氣為貴也。

原文(9):功奪造化格

年月日胎俱在死絕無氣之鄉,而得一時在自生或自旺之地者是也。

假令年月日胎俱無氣,而得癸酉或戊午,丙子,庚子,辛卯,皆納音自旺之位也。

或辛巳,丙寅,己亥,甲申,戊申,皆納音自生之地也。

仍需只於生旺處為本命,若大小二執行年太歲,只以生時較量災福,蓋不生不旺,則不能成人故也。

若夫論命運之順逆,方取本命屬陽與屬陰,餘皆不取本命,而惟以生時生旺之處論之。

德清註解:

此格本質是必須合“絕處逢生旺”,才合格。

重時柱得自生自旺的生氣好時,不必拘泥於年月日胎五行,但必須論是死絕衰敗之衰氣,只在時上得生旺納音好時,便是絕處逢生之貴。

除了排大運用到年命,所有論命皆以時為重,可見古人非常重視時辰,時辰為歸宿,聚貴之所也。

即不管在何柱,得自生旺庫之柱子五行生氣都是最充足,能量最大的,此則屢試不爽。

原文(10):功侔造化格

本命納音生居無氣之地,卻得救助,而往來複旺於本位是也。

辛酉人得癸卯,或癸卯人得辛酉,蓋辛酉之木困於金鄉,卻得癸卯,則金復旺於酉,而木復旺於卯,往來互換,故為吉會。

此類人先有多難,後享安榮之福。

又云:辛酉失位之木,惟對以癸卯,則剛柔相濟,得之者是文明俊敏之士,決取巍科。

並【玉霄寶鑑】

德清註解:

此格局專取本命納音死絕無氣,而復旺之地也,則為有救應。

類似於《蘭臺妙選》的脫體化神,但不泥於見本命納音,而是復旺則是,所臨官則次。

木命人,時上見寅卯;

金命人,時上見申酉;

火命人,時上見巳午;

水命人,時上見亥子;

土命人,時上見亥子。

當然以子午卯酉旺位為上,若寅申巳亥則次之;需配生旺氣為吉,克耗氣不吉。

辛酉見癸卯

辛酉胎木無氣,癸卯胎金無氣,木旺於卯,金旺於酉,互換旺氣,各取所需,以旺氣論,不是沖剋。

一女命

乙己癸辛

亥卯卯酉

火土金木

此造為日本腫瘤學博士,父親為大醫院主任,家境富有。

日時互換旺氣,則三木一火,木火炎上之象也,時上辛酉木為腫瘤之象,成旺為木,配印生身。

原文(11):內陽外陰格

如年時納音屬金水,日月屬木火者也。

【五行要論】

德清註解:

此種論命乃是以四柱整體氣象而論,並非單取年日來論。

金為少陰,水為太陰,木為少陽,火為太陽。

金水為陰,木火為陽。

正五行也有內陽外陰格。

以陰外包藏陽內,為富貴命局,若用陽外陰內則貧賤。

原文(12):納音氣數

納音者,天地之氣數也。

驛馬學堂居長生之位,才能官職在旺相之鄉,文章富貴處印庫之地。

如逢衰敗則減三分之一,更遇死絕,則去十分之半。

切忌空亡沖剋,不宜刑害,吞食。

故同源相成,則天地氣全,基本強壯。

德清註解:

此言神煞的優劣也,以十二宮為主,舉寅申巳亥之用,則子午卯酉,辰戌醜未亦在其中,需要生旺氣,不要死絕氣,喜與吉神同宮,不喜凶神惡煞往來。

因此,在進行八字神煞排盤時,要仔細分析十二宮中各神煞的具體情況,不僅要看其生旺死絕,還要結合其與吉凶神同宮的情況,以及與其他神煞的相互作用,從而判斷其對命主的影響,最終得出準確的推斷。

寅申巳亥為四大長生為位,用為驛馬,學堂最為吉利,所為亡神劫煞衰氣則不吉。

寅申巳亥為長生位,病位,臨官位,衰位,用臨官位和長生位則吉,衰病之位皆非其所。

如:驛馬

申子辰人馬在寅,見丙寅火則為長生之馬,馬力強健也;

甲+申子辰=甲見寅為祿,又為祿馬同鄉且為食神福星馬,最為吉利;

壬+申子辰=壬見丙為財,為長生財馬。

以寅為馬星,而甲辰旬則馬星落空亡,故甲辰見丙寅雖然為祿馬同鄉反而不吉;

戊申見丙寅馬,不僅空亡,且犯倒食,亦不吉利;

如寅為木,木為馬,在天干見木/納音木也為馬,丁卯敗馬,乙卯祿馬之類。

如:學堂

申子辰生於申,見申也為長生為學堂,甲申為真長生學堂。

甲+申子辰見甲申=見真長生學堂。

壬+申子辰見甲申=見真長生學堂+食神

壬申金+甲申=見真長生學堂+文昌貴人

丙+申子辰見甲申=見真長生學堂+倒食+貴人

若以甲申為學堂,而見寅來衝,或巳申寅三刑,則破吉氣也。

其中的氣路往來,宜仔細推究也。

原文(13):納音氣數

同類相傷,則支神衝散,理無複合。

管輅曰:

五行互旺,雖衝氣完;

五行相剋,雖合氣散。

【閻東叟書】

德清註解:

同類即是納音相同也。

犯井欄互破,刑衝破害皆是,多主不吉。

五行互旺不論刑衝:

如卯酉相沖,卯為木旺位,酉為金旺位,癸卯金與辛酉木相沖,但互換旺位,論吉;

如子午相沖,子為水旺位,午為火旺位,戊子火與丙午水相沖,但互換旺位,論吉;

五行相剋雖合亦兇:

如子醜相合:

丙子水見辛丑土為土克水;

丁丑水見庚子土也是土克水;

戊子火見丁丑水是水克火;

己丑火見丙子水是水克火;

如午未相合:

甲午金見己未火為火克金;

戊午火見丁未水為水克火;

己未火見丙午水為水克火;

庚午土見癸未木為木克土;

諸如此類,雖相合,納音相剋相戰,亦主不吉。

以納音為最終得刑衝破害吉凶,五行是被生起,還是克耗,是非常重要的。

本文來源:鼎豐閒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