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照定真經》:身命逢刑,時來破日

原文(1):

身命逢刑,反克而必須夭賤。

張顒註解(1):

支與納音也。

凡人身命日時克破者,夭賤也。

德清註解:

三元天地人,幹祿支命納音身。

身為納音,命為支,故此處講的是年命的地支被刑,納音被克,則是夭賤之意。

刑者:

寅刑巳,巳刑申,申刑寅,寅巳申三刑。

醜刑戌,戌刑未,醜戌未三刑。

子刑卯,卯刑子。

辰辰,午午,亥亥,酉酉,皆自刑。

克者,指納音受克是也:

納音金命,月日時見火;

納音水命,月日時見土;

納音木命,月日時見金;

納音火命,月日時見水;

納音土命,月日時見木。

克者,納音克我者為鬼,或會一方之氣,三合之氣來克犯亦合。

支被刑衝,身被克,為命中凶氣克入命主,人被鬼氣所犯,便是鬼人,當主終身貧賤也,如命中鬼氣被降伏,則為“變煞為權”。

故見刑衝破害帶克耗之氣,亦未必為兇,要看凶氣旺衰輕重如何,有無制鬼之物,刑不刑得入,很重要,不可一概而論。

張顒註解(2):

假令辛巳金人五月丙寅日時,寅刑巳,下火又克金,故為夭賤也。

德清註解:

辛巳人五月生為甲午月,生於丙寅日/或時,排列如下:

辛甲丙

巳午寅

金金火

(1)辛巳金人,巳為命,命有寅來刑巳。

(2)辛巳納音長生金,丙寅納音長生火,納音火又克金,故命帶刑,納音受克。

(3)生於午月火旺鬼盛,金敗無氣,乃是身衰無氣之象,被鬼克入,故為鬼人。

(4)雖丙辛化氣水,但生午月,地支皆火旺地,毫無根氣,只作“合而不化”。

(5)命局中火為鬼氣卻在月令乘旺,又為長生鬼刑命,在命得臨官之氣,反觀金既不得月氣,又臨絕地,且於絕處受克,毫無救應,可謂賤矣。

生時得旺水救應為是,但夏生前三柱皆鬼重,註定為凶多吉少之組合。

此句斷語精煉,只需分清吉凶氣之旺衰輕重,便可丈量吉凶。

張顒註解(3):

假令壬申金人,四月乙巳日時,乙巳火四月旺,巳又刑申,故祿廢之地,必大敗。

德清註解:

壬申金人四月生為則是乙巳月,又是乙巳日時,排列如下:

壬乙乙

申巳巳

金火火

(1)壬申金,月日兩巳刑申,命被刑。

(2)壬申納音金,乙巳納音火,納音火克金,身被鬼克。

(3)壬申生於巳月生地本喜,納音卻逢火,乃是生處受臨官之火鬼所克,且犯二重,亦身衰鬼重之象,無救應,必為鬼人。

比如如若按照神煞論:

年壬貴神在巳,申天乙在乙,本主互換貴人之意也,所謂“鹽梅劫煞”是也,亦是官鬼劫煞,為二重鬼氣來犯,貴人能否壓鬼煞?

答案是:不可以。

故《珞祿子三命訊息賦》講:天乙加臨,將星扶德,本主休囚,行藏汩沒是也。

人命縱然有天乙貴人,天月二德,三奇並月將,只要本主無氣,或受鬼克,亦是兇命。

所以德清反覆強調,把神煞的吉凶論證反到最後一個環節,屬於“裝修環節”。

三命的根基輕重旺衰,禍福往來,是根本。

張顒註解(4):

假令庚午土人壬午日時,壬午自刑,正月木甲木又克土,故應上文。

德清註解:

此處是講庚午土人生於戊寅月壬午日時得舉例,排列如下:

庚戊壬

午寅午

土土木

(1)庚午土為自胎之土,生於寅月,本身木臨官之地,土受克無氣,屬於身衰。

(2)卻見壬午木,木雖自死,生於寅月卻有臨官旺氣,故鬼氣亦旺。

(3)年支午與日支午自刑,命被刑。

(4)庚午土被壬午木就位相剋,且寅月鬼旺,犯巢中鬼,乘旺克身,故為鬼人。

此處值得注意的地方:

庚午見壬午,以天干論,為庚食壬,支同為十三位食神,又名為本家食神。

其次以納音論,地支相同,納音來克,則稱為“巢中鬼”,又名“就位相剋”,都是一種意思。

本家食神是相對於幹論,巢中鬼是相對於身論,吉是吉,兇是兇,並不衝突。

此處亦是鬼旺支命皆被克耗為鬼,故貧賤之命造也。

原文(2):

時來破日,支兇而幹見還輕。

張顒註解(1):

凡幹克在頭面,音克在身及四肢也,故幹輕音重也。

德清註解:

此處可以看出,玉照把日主定義為命主的身體吉凶禍福。

幹主頭為外,傷幹是傷頭面皮外傷;

支主身體為內,傷支是傷四肢骨骼;

身主精神為五臟六腑,傷納音是最嚴重的,往往是精神損傷,嚴重的身體損傷。

原文講支幹,張顒講支音,實則干支身三處受傷皆有輕重不同,稍有差異。

張顒註解(2):

假令辛巳金人得丁亥日時,丁克辛,然幹克下,有土生金,見之輕耳。

主先貧而後富,先賤而後貴。

又須詳太常在其中無氣之鄉而言之應耳。

德清註解:

先排列出來舉例:

辛丁

巳亥

金土

(1)從幹看,辛金受丁火所克,為年幹受傷,這是不吉之地方。

(2)巳亥衝,水克火,但這裡張顒未提,巳見亥也是驛馬。

(3)辛巳長生金病於亥,見丁亥土,病處受生,為吉氣。

(4)三命之吉凶,以納音最終落實,故幹傷損於表面,納音最終為吉,因為是生我之氣。

張顒註解(3):

假令辛巳金人得己丑日時,己丑火克辛巳金,納音克重而兇耳。

德清註解:

前面舉例是幹受傷,納音卻受生,為兇少吉多,禍淺福深;

本處舉例是幹受生,納音卻受克,為凶多吉少,禍深福淺。

一正一反之舉例也,可見祿命家皆擅長兩柱干支之間往來,論吉凶禍福,而四柱八柱,從究竟說,亦是從一柱而後兩柱這樣往來推演的關係,只要定位好,多少柱的關係都可以捋清楚。

張顒註解(4):

假令辛巳金人,乙未月,乙丑日,丁亥時,六月土旺金印,故得丁鬼為官也。

若五月乙丑日丁亥時者為鬼也。

德清註解:

此處舉一個完整的四柱論證,並且生月不同,另外三柱同,卻為官為鬼不同,一併整理,看其中得思路結構。

一造:丁幹為官,變兇為吉之用

辛乙乙丁

巳未醜亥

金金土土

(1)此造先看天干,以年幹看,時上丁火為七殺,為凶氣不吉,月日時為財生殺攻身之象,但最終須落實到納音。

(2)辛巳金命,生於未月土旺,納音為金,日時二座土,構成金命得土旺印生身,土洩鬼氣,則變煞為權,構成官印相生,故時上之鬼被引正發貴為吉。

二造:丁幹為鬼,作兇用。

辛甲乙丁

巳午醜亥

金金土土

(1)此造僅差一個月,但是不同之處是丁鬼通月令祿氣。

(2)午火旺地,金敗地無氣,日時納音二土下生上為吉,為何卻說時上丁為鬼氣。

(3)甲午乙未納音皆金,不同的是午中火旺金敗,未中金冠帶且土生金,午中土只是寄宮,實則火盛傷金,且通祿鬼,故作鬼用。

(4)但日時二重土依然是吉氣,為有吉有兇之造,亥中有壬化丁鬼,亥暗合午,此命中用亥為貴無疑。

小結:

傳聞《玉照定真經》一書是晉郭璞所作,觀賦文行文風格,近於鄉俚俗調,毫無高雅之言,與魏晉去之遠矣,所以此斷定非晉人作品,似宋人手筆,雖失嚴謹,亦為實事。

我國文化皆有好託古的傳統,術數家,看哪個聞名就說是誰寫的,故宗術家,都會說鬼谷子,珞祿子,司馬季主,管輅,郭璞,李虛中,徐子平,劉伯溫之類的,以上的歷史人物,其實真正歷史證實傳世之作,鳳毛麟角,大多是託名偽造,不值一駁。

作者想借歷史名人之名而傳己說,有自來矣,不可不慎。

此書的內容主體以祿命法揉合六壬的技法為主,可見祿命法早期與大六壬有很大的關係,應從此延伸脫胎不少技法出來。

而書用納音,神煞,皆重年命為是,可與祿命其他著作共參,同多異少,深思之,亦有真趣。

因此,研究八字神煞,不僅要注重其對命主的吉凶影響,更要結合八字五行、納音、祿命等其他命理學理論,進行綜合分析。這樣才能更加全面地瞭解命主的命運走向,並透過自身的努力,趨吉避凶,獲得人生的成功。而八字神煞排盤正是這一綜合分析的重要組成部分,透過排盤可以清晰地瞭解命主所帶的神煞及其對命局的影響,為命理研究提供更精準的參考。

本文來源:鼎豐閒談